招标
[更正公告]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纸坊城区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清运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l-2024-006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连珊珊153928771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纸坊城区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清运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15:16发布单位: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管地:江夏区|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DL-2024-006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纸坊城区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清运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2-07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招标公告是由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推送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存在有误,故将招标公告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与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保持一致,其中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同步更新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请各位投标人悉知。

3、更正日期:2024-02-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宁安路4号

联系方式:027-87958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方式:15392877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珊珊、刘瑞琦、陈雯静、陈鸣、陆晓绚

电   话:1539287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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