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jt-jtjt-fw-2024-0012
预算金额13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力芳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沙杰1529918639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 验收、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JT-JTJT-FW-2024-001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 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1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2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7月03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kj.cn:805 2/#/we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 标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 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350号 联 系 人:张力芳 李超月 电 话:0991-7675723 电子邮件:4085014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联 系 人: 沙杰 电 话: 15299186392 电子邮件: 4085014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环 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 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新发改批复〔2023>172号)、《自治区发展改 革委关于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新发改批复〔2023>173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 G30 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建管〔2023〕64 号)批准、《关于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建管〔2023〕65 号)批准。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为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两个项目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星哈段路线长192.037km,主 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km/h,整体式路基宽 42.00m,分离式路基宽 20.75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高等级路面。共布设互通立交10处(其中1处为预留 建设条件),设置中桥10座,小桥69座,涵洞268道,服务区5处,养护工区4处,监 控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9处(均为匝道收费站)。全线共划分6个土建施工标段(包含标段范围内房建及外水、外电工程)。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 345.209km。其中整体式路基段长 127.081km,分离式路基段长 218.128km。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km/h,整体式路基宽 42.0m,分离式路基宽 20.75m。红台集气站辅道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 6.5m,桥梁宽度 6.5m,共设置大桥 2 座、中桥 15 座、小桥 195 座、涵洞 644 道、通道涵 34 道,全线设置 16 处互通式立交、16处天桥,路段监控管理分中心 1 处,养护工区 5 处,服务区 7 处(与停车区共建)。全线共划分12个土建施工标段(包含标段范围内房建及外水、外电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2个项目的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水土 保持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1)通过必要的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全面及时地掌 握工程施工期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2)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3)监测重点 为生态环境(植被监测、动物监测)、空气、噪声、地表水、温室气体排放等,采用 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负责完成环境监测 成果资料,定期和不定期报送监测成果资料,工程完工形成总结资料,配合施工 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监理,监测结果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提供相 关技术服务;(5)依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完成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6)包括但不限于上 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水土保持监测:(1)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 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3)编制《水土保持监 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 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 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 咨询服务;(5)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6)包括但不限于 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本项目划分为1标段。 2.3服务周期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环、水土保持专 项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 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 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3日19:00,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 ocai.xjjtkj.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5.3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 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 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 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 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 至下午20:0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报 名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 注册审核请联系:0991-7911970;系统技术支持联系:张工 17323179537;CA客服电话:4000-921-999,CA证书业务办理:肖雪 13899914740;CA技术支持:李工 16699169615、成工13009672395。 7.2注册成功后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 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须在“招标 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指南自行下载、学习“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3“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知详见网址:https://zhaocai.xjjtt 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 ystem,CA办理请联系:4000-921-9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和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 tzjt.cn:8052/#/web/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 350 地 号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 邮编:830000 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邮编:830000 联系人:张力芳李超月 联系人:沙杰 电话:0991-7675723 电话:15299186392 纪检监督:0991-7675658(招标人)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 11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环境监测业绩;2.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3.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环保验收业绩。
注: 1.“近5年”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2.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复 印件,证明材料中反映项目类型等内容,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3.环境监测、环保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如同时包含在一个项目中,分别认定。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 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生态环境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 态环境厅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 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未被水利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投标 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 为、正在接受国家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 未满的情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 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环境监测项目负责 人业绩; 4.近5年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负责人业绩。
注: 1.“近5年”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主要人员应附拟委任人员的 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 否决。 2.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拟委任主要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或 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社保系统打印 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等),拟委任主要人员若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 形式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 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主要人员的原 事业单位出具在职创业或离岗创业的证明材料及原事业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应提供拟委任主要人员是投标人 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说明材料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社 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主要人员还应提供业主或发包人(不包括其内设及派出机构)开具的业绩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中反映项目类型、担任职务等要求,若按招标文件要 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能反映要求的内容或指标,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4.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如同时包含在一个项目中,分别认定。 5.投标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如主要 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 承诺函。 6.投标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其他人员在招标时不作为强制要 求,在合同谈判阶段按照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协议书格式(二)“其他人员最 低要求”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仪器、设备要求)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要求
序号检测仪器名称单位数量
1酸度计2
2电子天平2
3噪声分析仪2
4手持式GPS2
5环境振动分析仪2
6红外测油仪2
7可见分光光度计2
序号检测仪器名称单位数量
8紫外分光光度计2
9恒温恒湿箱2
10烘箱2
11电 脑4
12数码相机2
13数码摄像机2
14空气/智能TSP采样器2
15扫描仪2
16A3幅面打印复印机2
17碳排放监测设备2
水保监测仪器、设备要求
序号检测仪器名称单位数量
1土 钻2
2自动雨量计2
3简易风速仪2
4手持式GPS2
5电 脑4
6数码相机2
7数码摄像机2
8烘箱2
9积沙仪2
11扫描仪2
12A3幅面打印复印机2
注: 1.本表所列是本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配备的最低要求。 2.如无法满足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和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两个项目现场需求及建设管理单位要求,乙方应 无条件增加,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附件6 资格审查条件(用车配备要求)
序号类型单位数量
1越野车3
2皮卡车2
注: 1.配备的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内,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车辆在项目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专职司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 乙方自行负责。 3.车辆如无法满足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和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两个项目现场需求及建设管理单位要 求,乙方应无条件增加,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解密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 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 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
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出具的保函符合要 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 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 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1 2.1.3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 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包括 各项目的限价)。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要求 在“开标信息”栏填写报价金额,且必须确保此金额与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一致。
2.1.2资格评审 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认定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 机构的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评审因素评分值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40分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25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及人员业绩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 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 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 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 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 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 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 化。
2.2.3评标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 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分值
2.2.4(1)技术 建议书40分对本招标项 目的理解和 总体监测及 验收 思路20分对项目的监测及验收理解 和思路基本合理的得12分,对项目的监测及验收理 解和思路合理准确的得12 .1—20分。
对本项目监 测及验收的 特点、关键 性技术问题 的认识及其 对策措施15分对本项目监测及验收的特 点、关键性技术问题有基 本认识,对策措施基本可 行的得9分,对本项目监测 及验收的特点、关键性技 术问题认识深刻及其对策 措施合理可行的得9.1—
工作安排、质量及安全 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 制度措施5分工作安排、质量及安全保 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 措施比较完善、进度保证 措施安排基本合理的得3 分;工作安排、质量及安全 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 度措施完善、进度保证措 施安排合理的得3.1— 5分。
2.2.4(2)业绩25分业绩25分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 绩最低要求)的,得21分。②近5年每增加1个独立承 担过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 路的环境监测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③近5年每增加1个独立承 担过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 路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加 1分,本项最多加2分。 注:环境监测、水土保持 监测如同时包含在一个项 目中,分别认定。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分值
主要人员 任职资格 与业绩25分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 业绩2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 责人最低要求)的,得25分。
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率×100×E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 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0.2,E2=0.1。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其他因素 评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 3.9.1 项补充、细化为: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 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排名次序推荐第 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 3名则只推荐相应的数量)。 本次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标段的排名。如果本项目中多 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1.评标办法”中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记录 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公路在建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中。 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人(含)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 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及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及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 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 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 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 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及业绩部分计 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 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 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 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 .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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