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科技项目协作单位选聘(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SDGS-KJCX-2020-006-2 | ||
2021-03-23 | 2021-03-27 |
本项目通过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齐鲁采购与招标网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具体流程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投标指南-操作手册”。
一、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科技项目协作单位选聘(二次招标)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部分科技项目协作单位选聘(二次招标),项目研究方向包括集团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研究、RAP料精细化处治装备与工程技术、集团高速公路投资对山东省国民经济影响与贡献研究等领域。
2.2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为:1、RAP料精细化处治装备与工程技术; 2、集团高速公路投资对山东省国民经济影响与贡献研究;3、山东高速集团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研究。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拟分为3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主要实施内容 |
备注 |
7 |
《RAP料精细化处治装备与工程技术》 |
针对沥青路面铣刨料再生利用率较低、新-旧沥青混溶效果较差的问题,开发沥青铣刨料油膜剥离与筛分技术,研发一种沥青铣刨料精细化综合处治设备,实现沥青铣刨料中沥青砂浆与集料的有效分离。分析高RAP掺量再生沥青混合料强度形成规律,提出一套合理的高RAP掺量再生沥青混合料级配设计方法与控制理论。提出以沥青铣刨料精细化处治为基础的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合方案,实现RAP料的深度再生和新老沥青有效混溶,提出高RAP掺量再生沥青混合料制备工艺与施工控制参数。研究成果可以大幅度提高沥青铣刨料的利用率,并形成可推广的成套机械设备与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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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集团高速公路投资对山东省国民经济影响与贡献研究》 |
本项目重点结合“十三五”期间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梳理过去五年集团公司在诸多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及收益情况,基于详实的资料及其相关数据,利用科学合理的模型方法,详细分析集团公司在高速公路项目上的成本效益。基于研究期内山东省及集团公司的高速公路投资、山东省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主要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涉及到的产业发展及就业需求,科学分析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与国民经济、产业、就业等相关指标的相关性,为未来集团公司投资高速公路项目提供科学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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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山东高速集团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研究》 |
为进一步完善、升级集团公司业务协同发展模式,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拟开展以下研究:
(2)针对外部市场(如城市综合开发业务、海外业务等),升级集团业务协同发展体系,实现协同出击、协同营销、协同履约,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扩大外部市场份额。 通过集团、区域及项目三个层面,借鉴中交、中建等先进企业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集团协同发展效率,提升协同发展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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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和足够技术支持的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信誉良好。
3.2 业绩要求:标段7和标段10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主要单位,至少承担过1项与投标标段研究内容相关领域的科技项目。标段11为至少承担过1项央企集团层面的协同发展类研究课题或管理咨询项目。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标段7 和标段10项目负责人至少参与过1项与投标标段研究内容相关领域的科技项目,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标段11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央企集团层面的协同发展类研究课题或管理咨询项目,具有管理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
3.6 每个投标人可参加本招标项目1个标段的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注册成为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会员,会员注册入口为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会员注册,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
4.2注册通过后,请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9:00-2021年3月27日下午17:00,登录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递交资料、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递交资料时须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相应位置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经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将平台服务费通过平台二维码支付(金额由平台自动生成)完成,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请注意:递交资料及上传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后,需要进行审核,请尽量提前进行相关操作,并及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投标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4.4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山东齐鲁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817973001421004456
开户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
注:文件获取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的资格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应为经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专用CA锁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无纸质投标文件,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线上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1832室
邮政编码:25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31-89251906
招标代理:山东齐鲁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531-68975773
电子邮箱:qlebid@163.com
九、补充内容
9.1本次投标前需办理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专用CA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用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及网上开标解密。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操作手册-CA申请”。
CA证书驱动下载:登录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后在“常用文件”中下载。
咨询电话:0531-68977352
9.2操作视频指南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投标指南-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