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当涂县疾控中心传染病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室内改建工程 |
发包人 |
当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 代理机构 |
马鞍山姑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资金 |
建设地点 |
当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当涂县疾控中心传染病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室内改建工程,改造内容:一、二层厕所;西侧局部改造为健康评估室,地面贴橡胶地垫,墙面乳胶漆,天棚吊顶;主楼安装窗帘及零星项目。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经监理、建设单位代表、质量监督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留3%作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522548.84元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按项目控制价下浮10%即为成交价。 成交价=【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10%)+(暂列金额+暂估价)。 成交价为:471293.96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不得有在建工程。 3、已在马鞍山姑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功报名。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
报名方式 |
1、报名时间:投标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17:30(即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马鞍山姑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 3、报名资料:“三证一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 4、报名费:200元。 5、报名时请携带移动U盘,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清单、控制价Eecxl电子版和合同文本格式。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通知书领取前,中标单位向马鞍山姑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评委费1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4712.94元(471293.96*1.0%=4712.94);发包人向马鞍山姑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费3553.33元(522548.84*0.68%=3553.33)。 |
比选时间 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22年6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马鞍山姑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楼开标室。(当涂县姑孰镇青莲路217号)。 3、逾期到达比选现场的,其资格审查资料不再接收,不得参加比选。 |
比选时应 提交资料 |
1、携带“三证一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另两份可为复印件,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 2、密封袋上应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2022年6月17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章)。 3、投标人需派代表到达比选现场,投标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和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自理)和有效身份证件)。 |
比选办法 |
在招标人的监督下,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比选单位报名名单,同时按照本项目比选单位现场签到表顺序号(即:第一时间签到的为1号,以此类推),将所有确认参加投标的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放入与参加比选家数相同的球号数量,进行摇号,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签到顺序号码相同,该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
合同文本 |
1、合同文本在报名时提供。 2、比选结束后2日内,发包单位应向承包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特别提示1 |
参与比选企业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1、比选结果产生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对工程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成交企业有转包、违法分包、中途毁约、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
特别提示2 |
1、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2、参加比选单位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当涂县建设行政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当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姑孰路251号 联 系 人:朱传明 电 话:17755596722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姑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青莲路217号 联 系 人: 夏敬霞 电 话:15209852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