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专题会议纪要[2024]26号、龙发改审〔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海区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海区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海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80216.13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的建安费用为32100万元。该项目对区主河道西溪一条龙以及10个支流段进行综合整治,治理总长度约为19.2公里,总面积约1533万平方米。其中:1、西溪一条龙主干渠总长约6.58公里,水域面积约305万平方米;2、洋内支渠总长约0.352公里,水域面积约29万平方米;3、芦州至平宁支渠总长约3公里,水域面积约147万平方米;4、田边支渠总长约2.14公里,水域面积约11.7万平方米;5、内社斗渠总长约0.4公里,水域面积约5.6万平方米;6、内社支渠总长约1.4公里,水域面积约36.5万平方米;7、高坑村支渠总长约1.2公里,水域面积约28万平方米;8、过港支渠总长约0.67公里,水域面积约17.7万平方米;9、普贤支渠总长约0.73公里,水域面积约29.6万平方米;10、普贤斗渠总长约0.91公里,水域面积约17.2万平方米;11、溪尾支渠总长约1.8公里,水域面积约54.2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活水循环工程和智慧水务系统等五个方面。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1)勘察(测绘)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形测绘、污染源普查(含CCTV检测等)。
(2)设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配套、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综合管线、给排水工程、水利工程、基坑支护、园林景观、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智能化、BIM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3)施工范围: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指导项目施工,构建地下排水管网系统和河道闸站BIM模型管理,鼓励采用装配式构件,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范围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为交钥匙工程、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整改修复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竣工图编制为准。
(4)采购范围: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要求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各阶段评审时间)。
(1)勘察服务期:勘察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归档止(该周期含勘察及后续服务两阶段),勘察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段的需求。其中: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大纲;②发包人通知进场进行初勘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③自初步勘察报告提交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报告书(正式稿);④从勘察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至工程竣工归档止,服务内容包括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竣工归档等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服务期:①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方案联审会后5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含电子档)。②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编制):方案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通过审查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含电子档。③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核后3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施工图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文件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④勘察人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⑤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有关的资料归档完成。
2.6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完(竣)工验收及资料档案备案归档。
2.7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3)施工质量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水利工程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修改后的相关规范规程以修改后为准)。
(4)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a.①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②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b.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且应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或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其具备的条件须同时满足所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外的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1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勘察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给排水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3)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且应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1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5投标人其它人员投标评审中不做资格审查。
3.4业绩要求:/。
3.5财务状况要求:/。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但不包含其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3.8.2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且负责勘察、设计、施工中任何一项不得出现由联合体中的2家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同一项工作任务的情形;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8.4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及各自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8.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 08:00:00至2024年12月27日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人民路61号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526071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9室,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18960143756,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9号(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荣昌公馆写字楼11楼
联系电话:0596-653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