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CTC莆田【2022】0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湖新城埭里片区安置房A区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利鑫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财政统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单位有:1、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厦门中建东北设计院有限公司;3、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
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 14000.00 ㎡(约21亩),建筑总基地面积约 2700.00 ㎡,总建筑面积 75798.61 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 56000.00 平方米,总不计容建筑面积 19798.61 平方米;住宅建筑 3 幢,设置商业、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和体育场所、公共快递配送中心、发电机房、消控室+安防、设备 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地下室。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总平、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修工程(含公共部分二次装修)、给排 水、暖通、人防、消防、电气(含供配电系统)、电梯、建筑智能化、发电机组、夜景照明、室外总体、综合管网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本项目总投资约40431.86万元 。
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建设规划选址红线图内的实施性总平建筑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总平鸟瞰图及投资额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包括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设计周期:设计总周期为45 日历天,并保证:
(1)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后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方案文本。
(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25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包含设计文件审查的修改和补充)。
5)后续服务:从设计人提交正式的报告书。服务内容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
6)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中标人除返工至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设计人应确保设计成果能通过各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邀请的投标单位,需持有邀请函参加开标会。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2年01 月28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专栏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13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在现场缴交,(需用信封密封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交)。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02 月15 日0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lc.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利鑫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
电 话:13859805885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15080353312 ;
联系人: 小余 ;
项目编号:SCTC莆田【2022】0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湖新城埭里片区安置房A区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利鑫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财政统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单位有:1、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厦门中建东北设计院有限公司;3、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
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 14000.00 ㎡(约21亩),建筑总基地面积约 2700.00 ㎡,总建筑面积 75798.61 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 56000.00 平方米,总不计容建筑面积 19798.61 平方米;住宅建筑 3 幢,设置商业、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和体育场所、公共快递配送中心、发电机房、消控室+安防、设备 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地下室。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总平、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修工程(含公共部分二次装修)、给排 水、暖通、人防、消防、电气(含供配电系统)、电梯、建筑智能化、发电机组、夜景照明、室外总体、综合管网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本项目总投资约40431.86万元 。
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建设规划选址红线图内的实施性总平建筑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总平鸟瞰图及投资额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包括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设计周期:设计总周期为45 日历天,并保证:
(1)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后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方案文本。
(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25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包含设计文件审查的修改和补充)。
5)后续服务:从设计人提交正式的报告书。服务内容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
6)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中标人除返工至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设计人应确保设计成果能通过各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邀请的投标单位,需持有邀请函参加开标会。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2年01 月28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专栏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13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在现场缴交,(需用信封密封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交)。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02 月15 日0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lc.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利鑫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
电 话:13859805885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 话:15080353312 ;
联系人: 小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