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农村电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北京市
- 招标产品: 业务外包
- 所属行业: ;代理经营;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农村电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O.TZPOST-FW-2301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 项目概述:根据温岭市分公司提交的需求单,以及相关立项决策,本次项目需对温岭市分公司农村电商业务外包服务进行采购。选择1家成交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
-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服务期限一年,预估总采购额25.2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具体业务分项 |
计量单位 |
报价要求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限 |
预计采购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 (万元) |
合同包一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农村电商业务外包 |
①站点日常维护:要求每人须签到不少于120个网点,每个站点每月至少签到2次,需要在每月15日及25日前各签到1次。由于系统地理位置设置,每次签到必须到达对应站点位置开展; ②地推新站点开发:按照邮乐购站点发展标准,对区域内的商超进行筛选和沟通,开发新的商超型邮乐购站点,完成每月新站点开发、及原有站点提升目标; ③地推批销商品宣传:通过地推站点拜访,建立好与掌柜的客情关系,宣传和引导掌柜下单购买邮乐购批销商品,不断提升批销销售额规模。 ④提供装卸货、配货、搬运、商品配送。 2、服务技术标准具体见附件1、2。 |
站点日常维护、地推新站点开发、地推批销商品宣传 |
个 |
≤90元/月/站点 |
80% |
1年 |
200 |
21.6 |
装卸货、配货、搬运、商品配送 |
件 |
≤0.6元/件 |
20% |
60000 |
3.6 |
注:①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不得选择性报价;② 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1)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2)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应答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3)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承包费、运输费、管理费、人员费用、各类税金、保险费、劳务费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服务期限:一年(到期后遵照管理办法经商务谈判与公司决策,无异议可再续签一年);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由于业务规划和流程改变等原因,需改变原合同业务外包模式的,则合同自动终止;
(5)项目地点:温岭市。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应答人截止开标时间从事外包服务行业2年及以上,具有至少一例外包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应答人须按照“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 2023年2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5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获取渠道: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售后不退;
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O.TZPOST-FW-23010-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d.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f.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含联行号信息);
g.标书费已缴凭证。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3月1日8:30-9:30;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八楼会议室进行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7、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TZPOST-FW-23010-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项目联系人:严女士
电 话:0576-88820188
电子邮件:171863894@qq.com
附件一:
信息采集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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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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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简称(不超过10个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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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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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登记编号(15位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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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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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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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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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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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户时的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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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户的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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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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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的联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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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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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号码 |
联系人固定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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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 |
联系人传真号码(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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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件类型(选填) |
资质证件号码(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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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选填): |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招标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