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h2019-y-d-003
预算金额21.75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留婉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万悦18362760360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采购方):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谢留婉

联系电话:13914024518

乙方(供应方):苏州简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悦

联系电话:18362760360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备案地址:苏州工业园区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电话:0512-66681144

依据甲方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编号:SZCH2019-Y-D-003)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组成

1.1合同清单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集成电路开发及应用技能大赛国赛设备

1.集成电路教学测试平台(朗讯LK8810S

2.集成电路应用开发资源系统(朗讯LK220T

3.集成电路教学软件(朗讯LK8810S-SP

4.集成电路制造工艺虚拟仿真训练平台(朗讯LK-ICVS-GST

杭州朗讯科技有限公司

1

217500.00

217500.00

谈判总报价 (大写): 贰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 ¥:217500.00

1.2交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1.3合同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217500.00元)

1.4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5合同价款的组成:谈判最后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1成交通知书;

2.2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2.3采购文件;

2.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合同价格支付

3.1支付步骤:待合同签订生效后,在货到并经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在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单据后3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3.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随标的物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书、检验证书、验收合格证明等)。

3)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

四、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

4.1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参考采购文件。

4.2故障响应、日常保养维护要求:乙方负责提供故障受理,受理并处理甲方故障申告,工作时间1小时到现场,非工作时间4小时到现场,普通故障2小时修复,重大故障6小时修复。

4.3验收标准: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根据相关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验收。

五、质保期、伴随服务

5.1免费质保期限:自项目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三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更换服务,产品需提供终身服务。

5.2伴随服务:

1)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用户维修服务要求,3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完成用户方提出的维修要求。

2)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为学校电子专业教师、设备管理员等相关使用和维护人员不少于5-10人,整个培训过程需以方便培训对象参与为主要原则,配合实际操作,使培训对象具备基本的系统操作及管理能力。暑期在有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骨干教师培训并颁发培训证书。

六、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7.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的部分、全部合同权利义务都不得转让。

八、违约责任

8.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2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8.3 乙方违约责任。

8.3.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3.2 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去乙方继续赔偿。

8.3.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九、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须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其他

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十二、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12.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2.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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