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畅010-6877764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安装工程招标-2023 年 9 月环境公司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水零
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装工程招标-2023 年 9 月环境公司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 水零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 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2.2 建设规模: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本工程脱硫废 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工艺流程采用:一体化预处理+脱硫废水缓冲系统 +一期两台高温旁路烟气 旋转雾化干燥工艺路线。新建出水流量≥24 m3/h 的一体化预处理装置;利旧改造原有二期脱 硫废水处理系统,保证原二期一体化处理装置出水流量≥16 m3/h。利旧改造原 2 号脱硫废水 处理系统 460 m3 废水储存池,作为全厂脱硫废水调质池;利旧改造两座 1000 m3 化学废水池作 为脱硫废水储存池
2.3 招标编号:CWEME-202309DTHJ-S001
2.4 计划工期: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最终以业主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 准。
2.5 招标范围:安装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旧设备拆除;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管道、烟风道、设备及附件、扶梯、平台、电气、控制及仪表的安装等)、单体调试、配合调试单位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以及发包方供货设备到场卸车费、设备二 次倒运、设备存放、设备保管、保温及油漆(管道、设备、构筑物等)、消缺、常规试验、特 种设备的备案、需要拆除或改移及恢复影响施工的原有管道、电缆等。投标方负责改造范围内 警示、设备、管道、阀门标识、标志、色环、介质流向的制作安装,制作及安装标准按招标方 要求执行。
投标方负责因工程需要与原有系统、设备的接口工作。
投标方负责本工程衬塑管道的返厂工作。
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拆除的设备、材料为招标方所有,由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的要求送到指定
位置。
投标方负责本工程监控及门禁设备的运行维护、移位等工作。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近 5 年内(2018 年 9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2 个及以上类 似施工业绩,包含已完成和在建业绩,并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 的首页、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页等。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须提供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类似施工经历(需要 提供证明材料),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 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详 见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 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 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 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9 月 18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三层(银河财智中心开标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现阶段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 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 120 号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畅
电 话:010-68777648(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邮 箱:jinjianxin@cweme.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B 座二层 邮 编:100040
本项目监督部门: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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