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Y1-ZTB-GC-24045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号线房建结构设施隧道大修-东环南路站至天童庄车辆段区间项目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号线房建结构设施隧道大修-东环南路站至天童庄车辆段区间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1号线一期东环南路站-天童庄出入段线区段前200环多次出现有较大异常沉降现象,且此区域出现有管片裂缝、道床脱空等各类结构病害,已达到大修标准。现对其进行修缮,以恢复其使用功能。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号线房建结构设施隧道大修-东环南路站至天童庄车辆段区间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24个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项目实施周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9:00至2024年12月30日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温馨提示:
4.6.1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6.2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5.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5时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时30分。
6.2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须按以下两种方法分别进行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传)或递交(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1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及资信标》和《商务标》,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以上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线上投标相关业务咨询:0574-88029656,技术支持:0574-87187195,软件支持:13396609883。
6.2.2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体要求如下:①投标文件为U盘(或光盘),且能自然打开读写,不得加密,须包封好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②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现场递交,并携带解密CA锁进行现场解密,除因招标人和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的商务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6.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
6.4.1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及资信标》和《商务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或招标人(招标代理)宣布开始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4.2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代理在商务标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http://www.nbmetro.com/)、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bbidding.com/)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联系人:倪佳欣
电 话:0574-891611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汪淑莉、杨未、单琛耘、高琳雯、王辉云、江明、孔晖
电 话:0574-87425381/0574-87425382
监管(监督)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74-83888680
邮 编:3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