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和风险评估服务集中公开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金额
77.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2-04d-2024-d-a27073
预算金额77.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豆豆156005110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和风险评估服务集中公开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项目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和风险评估服务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项目编号:09-02-04D-2024-D-A27073),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和风险评估服务集中公开询比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与规模为确保第三方安全服务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本次项目需通过引入高水平的双新和数据安全的风险评估厂家提供专业化的的风险评估工作。

为确保第三方安全服务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本次项目分为3个标段进行,分别为标段1:双新评估服务,标段2: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服务,标段3: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拟聘请三支高水平的第三方专业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和数据安全评估服务厂家提供专业化的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及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评估支撑服务。

本项目采购规模如下: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标段1:779,000.00元(不含税);标段2:800,000.00 元(不含税);标段3:754,000.00元(不含税)

1.2.2实施地点:北京市。

1.2.3项目性质:咨询服务。

1.2.4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5本次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6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每个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所参与标段,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标段数最多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或经评审委员会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不含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响应限价要求具体如下:

标段1:不含税响应单价最高限价为41,000.00元/次,“不含税响应总价”最高限价为779,000.00元;

标段2:不含税响应单价最高限价为50,000元/次,“不含税响应总价”最高限价为800,000.00 元;

标段3:不含税响应单价最高限价为58,000.00元/次,“不含税响应总价”最高限价为754,000.00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成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本项目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和风险评估服务的相应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风险评估)资质证书(一级及以上)。

2.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安全评估服务类),份数不少于1份,业绩含税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

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或订单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在必要时,成交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8人(含项目经理),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信息安全相关工作人员4人、安全评估相关工作人员3人。

1:供应商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清晰标记人员角色,格式自拟。

2:标段内人员均不可复用,标段间人员可复用。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采购人批准(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须在响应时的响应文件中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5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8)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9)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0)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1)供应商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2)供应商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采购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采购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2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1308时30分至2024年1118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269: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编:100010                           

人:                            

   话: 010-58503710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

   编:10006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427073

人:王豆豆、王云涛、刘泽伟、赵宏月、高寒、魏宝强

   话:15600511005(王豆豆)、18730117585(王云涛)、17792641898(刘泽伟

电子邮件:15600511005@1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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