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坻区郝各庄镇秦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72亩林地经营权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郝各庄镇/秦各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秦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秦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承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郝各庄镇秦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72亩林地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550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该地块为林地,种植树种为苗圃。 3.该地块现有树苗约9500棵(法桐2000棵、白蜡2000棵、国槐800棵、海棠2900棵、红枫1400棵、其他400棵等),权属归秦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4.承包期间承包地块及周围有电线、耕地等,承包方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承包人与所有人协商解决。涉及电力设施栽植树木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5.承包方不得在承包地内取土、建设等,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征占该地块,承包方必须服从,树木赔偿归承包方所得,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得,合同终止,发包方不退承包费。如部分占用该地块,占用地块部分合同终止,树木赔偿归承包方所得,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得,发包方不退承包费。 6.承包后树木归承包方所有,可继续种植也可砍伐,砍伐如需办理砍伐手续,发包方配合办理,如需种植农作物,发包方配合办理地类变更手续。 7.发包方收取合同履约及腾地保证金50000元,合同到期将土地全部交还给发包方,发包方退还合同履约及腾地保证金(不计息)。 8.合同到期,承包方必须将该地块树木清理干净。如承包方到期未能清理干净,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树木归发包方处理,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9.承包期内,该地块内生产等出现任何事故与发包方无关。 10.具体地形、地上物等以现状为准,承包方提前考察,报名即视为认可。竞价结束10天内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交齐全部承包费,否则承包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重新进行发包。 11.农交所收取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苗圃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6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969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