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港市卫生学校(旧址)及贵港市精神卫生医院扩建工程项目测绘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1.9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贵港市人民医院(单位)贵港市卫生学校(旧址)及贵港市精神卫生医院扩建工程项目测绘技术服务(中介服务项目)将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贵港市中介超市进行公开选取,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 |
一、项目概况 | |
1.业主单位:贵港市人民医院 | |
2.项目名称:贵港市卫生学校(旧址)及贵港市精神卫生医院扩建工程项目测绘技术服务(编号:GG20240902001,系统自动生成) | |
3.投资项目代码:无 | |
4.项目区域:市本级 | |
5.项目基本概况:贵港市卫生学校(旧址)3612.50平方米,折合5.418亩,贵港市精神卫生医院扩建工程项目32012.29平方米,折合48.018亩。 | |
6.项目规模(投资额):19468元 | |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 | |
二、项目选取要求 | |
1.服务类型:不动产测绘 | |
2.服务内容:拟对旧卫校地块及新时代幼儿园房产进行测绘并出具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贵港市精神卫生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出具规划界限图。 | |
3.选取中介方式:择优选取 | |
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10工作日 | |
5.服务费用控制价格:19468元 | |
6.服务费用说明:参考国测财字〔2002〕3号、桂价费〔2010〕294号、参考财建〔2009〕17号计取。 | |
7.资质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选取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选取。 | |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测绘资质·不动产测绘专业标准·房产测绘·乙级资质 | |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8.报名截止时间:2024-09-04 09:00 | |
9.中介机构选取时间:2024-09-04 09:00 | |
三、投诉举报方式 | |
1.投诉电话:0775-4563428 | |
2.主要受理:对选取公告、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等事项的举报投诉。 | |
四、业主联系方式 | |
1.项目业主联系人:卢宁 | |
2.联系方式:4200512 | |
本项目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09-04 09: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 |
五、其他 | |
1.其他说明:无 | |
2.附件下载:无 | |
2024年09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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