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乐安街道孙传东院落固体废物堆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1669;SDGP370523000202402000014
(计划编号:37052300080110420240002)
本招标项目广饶县乐安街道孙传东院落固体废物堆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批准,招标人为广饶县乐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乐安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广凯路5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迅捷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迎宾路恒丰大厦B座西辅楼四楼
工程名称:广饶县乐安街道孙传东院落固体废物堆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为:
1、设计部分: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审查同意)及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
2、施工部分: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中标单位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施工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基本建设手续办理、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具体施工过程中、保修期内发生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广饶县乐安街道孙传东院落固体废物堆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对项目堆场及周边院落开展详细勘探、设计及施工。
计划投资:工程总承包(EPC)计划投资约1477.46242万元(其中设计约30.00万元,施工约1447.46242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14.77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总工期:18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东营市广饶县227省道以西,小清河以南,紧邻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渣土类型及数量:无。
二、项目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参与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投标人所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监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前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5、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工程总承包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1名设计负责人;监理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6、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3年2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7.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含),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7.2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7.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三、投标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1日0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24时00分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服务指南”→“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网上登记凭证的打印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2月21日0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24时00分。
2、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栏目;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饶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98室(广饶县花苑路 317 号,县游泳馆东侧)。
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dongying.gov.cn/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饶县)等媒介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饶县乐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卞主任
联系电话:0546-6452306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迅捷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司女士
联系电话:0546-6215768
3、监督单位: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
监督电话:0546-6928267
4、技术指导电话:0546-8388055、400-998-0000(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异议受理部门
1、招标人:广饶县乐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饶县广凯路55号
联系人:卞主任
联系电话:0546-6452306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迅捷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迎宾路恒丰大厦B座西辅楼四楼
联系人:宋女士 司女士
联系电话:0546-6215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