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通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bzb-202303-026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月15122436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通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B-202303-0260
项目名称:天津通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承担原材料配送的全部工作,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包括(主副食、肉类、蔬菜、蛋、奶、调配料制品等),用餐人数约200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7)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开标之日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 (有SC食品生产认证标识),以及其他行业管理规定的资质许可等相关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方式: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符合资格条件规定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领取纸质文件。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通信中心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一号路1361号
联系方式:张工022- 65725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联系方式:张月、许振青 1512243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 话: 15122436009
天津通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B-202303-0260
项目名称:天津通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承担原材料配送的全部工作,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包括(主副食、肉类、蔬菜、蛋、奶、调配料制品等),用餐人数约200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7)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开标之日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 (有SC食品生产认证标识),以及其他行业管理规定的资质许可等相关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方式: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符合资格条件规定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领取纸质文件。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通信中心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一号路1361号
联系方式:张工022- 65725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联系方式:张月、许振青 1512243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 话: 1512243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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