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江北岸(芝兰桥-杭甬高速)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574-8929905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390669654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江北岸(芝兰桥-杭甬高速)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东江北岸(芝兰桥-杭甬高速)热力管道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江北岸(芝兰桥-杭甬高速)热力管道迁改工程已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甬能投备【202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赔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蒸汽管道把已建DN350大拉杆补偿器改为旋转补偿器后,接出一根DN350蒸汽管道向北架空敷设,然后变径为DN100管道向北埋地敷设14米后拐向东埋地敷设约70米后到高速路边,接着沿道路边向东北方向埋地敷设约708米至用户,主要采用自然补偿、旋转补偿器补偿、波纹管补偿器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项目总投资:350万元,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税率9%)为:3018604元;不含增值税的招标控制价:2769361.47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东江北岸(芝兰桥-杭甬高速)热力管道迁改工程管道全长约830米,管径为DN100、DN350埋地管的材料供应、安装、土建、市政修复、地下管线及周边设施保护等附属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其他:须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办理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并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资担保)审查(相关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4项目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直埋蒸汽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8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1日9:00至2023年1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6 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顺丰邮递至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07室)或亲自递送至集团公司(邮递得注意预留时间,保证开标前标书送达),并电话告知投标文件的送达情况,联系电话:0574-89299055,联系人:李老师。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注:在递送投标文件外,投标人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关于同意疫情防控期间开标程序的承诺函》(详见附件),若未提供的投标人将视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专家对于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dig.com.cn/)、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5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4-87783004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4号楼3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906696541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9299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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