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沙
项目代码:2019-440115-70-03-030569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昔仓路以南、万泰路以东、十四涌以北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住宅楼18幢(高度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规模: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桩基、土方挖运、结构、建筑、公共区域装修、幕墙、防火门、铝合金门窗及装饰构件工程、栏杆、小型钢结构、给排水(包括室内及室外区域)、电气照明、发电机及环保、供水设备、消防、通风空调、人防、防雷等,以及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整改方案和发包人提供的建筑做法要求所包含的一切工程。
本次招标工程中暂列金额为:调差预备费
本次招标工程中暂估价工程为: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样板间装修工程(含软装)、售楼部装修工程(含软装)等,该部分由承包人组织招标工作,招标方案、控制价、合同等需报发包人审核,并由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主要为
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处理。
最高投标限价:598298101.74元,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3、开标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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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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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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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只须提交业绩的项目名称、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及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网页信息页面打印件,不提供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网页信息页面打印件的业绩均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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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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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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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60393
地址: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