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刘老涧三号船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000-xcgs-c2022-0012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公司苏北航务管理处宿迁航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马光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宴兆0527-82990088
中标公司无锡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北航务管理处宿迁航务中心委托,就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
采购编号:JSZC-320000-XCGS-C2022-0012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72万元
二、采购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10月17日,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开评标信息
(一)竞争性磋商日期: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二)竞争性磋商地点: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宿迁市平安大道388号西湖上城西门往南三十米)
(三)评审专家名单:徐新东、艾媛媛、陈洛
四、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成交人名称:无锡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二)成交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三)成交人地址:无锡市江海西路805号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苏北航务管理处宿迁航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马光宇
联系电话:0527-84771718
采购代理公司: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宴兆
联系电话:0527-82990088、17605263731
刘老涧三号船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采购文件.doc 刘老涧三号船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采购文件.doc项目编号:JSZC-320000-XCGS-C2022-0012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 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 |
采购人: | 苏北航务管理处宿迁航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2年10月10日 |
一、总则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3目录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16六、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14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12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1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8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3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25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2第三部分评标办法20九、质疑与投诉18八、验收及付款1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采购编号:JSZC-320000-XCGS-C2022-0012(一)项目名称: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平安大道38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七)质量要求: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合格标准(六)工期:40日历天(五)主要内容: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施工,疏浚长度为422米,疏浚方量约24941m3(不含超挖超深),另对下游门库及护坦进行清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四)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72万元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前6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以供应商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4、供应商须设置至少一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选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1、供应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三、评标办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获取地点: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平安大道388号西湖上城西门往南三十米)(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10月11日-10月17日,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信息(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响应文件接收人:沈宴兆联系电话:17605263731(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宿迁市平安大道388号西湖上城西门往南三十米)(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30:0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四)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三)获取方式:现场/微信获取(微信号:17605263731),200元/份,售后不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微信获取的提供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报名联系人:沈宴兆,联系电话:0527-82990088/17605263731。
联系电话:0527-82990088/17605263731联系人:沈宴兆代理机构: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联系地址:宿豫区仰化镇西郊刘老涧船闸管理所联系电话:0527-84771718联系人:马光宇采购人:苏北航务管理处宿迁航务中心联系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388号西湖上城西门往南三十米
1、采购方式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信息 | (1)项目名称: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2)付款渠道:上级拨款 |
2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3 | 响应有效期 | 6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4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 份 |
5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
6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7 | 本项目最高限价 | 72万元,高于此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8 | 磋商时携带资料 |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磋商,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1)响应文件;(2)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或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
9 | 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不单独列项,包含在响应性报价中。 |
10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人中标后需要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5%计取; |
11 | 其它 | 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应先行踏勘现场,因供应商未踏勘现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次磋商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供应商不得更改清单的编号、细目、项目特征、数量、运算定义等。清单中的“单价”应指包含直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的综合单价。清单的工程量均为以设计文件为依据,一切为保证项目实施的措施费用不另行计量。为此,特进一步明确以下事宜:a、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响应性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供应商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采购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采购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任何错误、遗漏和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供应商按规定的义务和其应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b、单价必须在采购人提供的电子清单中填写,供应商不能按照报价格式用自己的报价软件自动生成,否则将否决其投标。c、清单项目特征内未明确、但图纸中已明确的辅材及辅助做法,其相关费用包含在相关项目综合单价中。d、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供应商所有为完成项目的措施和辅助工作和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规费、税费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临时用地租用费(含相应的拆迁补偿)如需发生,供应商应包含在报价内一并考虑。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e、供应商应为其它相关实施单位提供便利,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已视为含在响应性报价中,不另行支付。f、中国政府(江苏省)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供应商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摊入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3、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规定,供应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清单给定的费率计取,供应商在响应性报价时不得对该费率进行调整。如供应商须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相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随工程量的变化和设计变更而调整。4、本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工程开工前,供应商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环保专项实施方案,报采购人审批后组织实施。5、疏浚土方抛泥区,由供应商自行解决,运距自行考虑,并满足相关环保与安全要求,弃置地点由供应商自行解决,相关费用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6、施工现场三通(水、电、临时道路)、车辆通行、过桥过路、通讯条件,供应商应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自行解决。由于施工场地狭小,采购人仅能提供供应商的施工场地,采购人不提供食宿场地,食宿场地由供应商根据现场实地考察后自行考虑,并包含于响应性报价中,结算时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工程实施期间,供应商与地方发生的任何矛盾均由供应商自行协商解决,采购人不负责也不参与此类协调工作。供应商应将此部分费用考虑在响应性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7、本项目中所有属于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1000元/人.次的处罚,并停工整改,所产生的工期影响供应商概不负责。其它的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供应商装备险也均由供应商投保,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总价中,不单独报价。8、项目实施中如需办理相关方面的手续及航行通告等,供应商应积极办理,采购人协助配合,相应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9、工程实施期间,采购人根据某些重大政治活动要求供应商做好现场文明措施、暂停施工或临时全部撤场,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并应将此部分因素考虑在响应性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10、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船闸运行秩序的影响,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原则上白天施工,夜间通航)。供应商在响应性报价时对此特殊条件应有充分考虑,做好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标志(航标等)、安全设施、照明器具,组织安全协调,保证安全,费用包含在响应性报价中,不单独计量。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得损坏和污染采购人正在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他任何建筑,不得对公众人员和过往船只造成任何损伤,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为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计入响应性报价中。11、因疫情影响,进入本项目磋商现场的为各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仅限一人),并出示苏康码(绿)、行程卡(绿)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允许进入磋商现场,相关响应文件拒收,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适用法律2.3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2.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2、合格的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供应商一旦申请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4、费用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6、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8.1在提交首次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下同)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文件截止之日。8、磋商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磋商文件的澄清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
9、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3供应商应及时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
10.1.1响应声明及承诺函;10.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0、响应文件构成9.3响应文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章。9.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工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纸质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10.1.7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前6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以供应商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10.1.6供应商须设置至少一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10.1.5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1.4供应商拟选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10.1.3供应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0.1.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按照评标办法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0.3技术文件10.2.2明细报价表。10.2.1报价一览表;10.2报价文件10.1.9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11、响应文件的格式注:(1)以上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上述材料装订成册。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所有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现场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复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0.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10.4.2供应商根据评分细则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0.4.1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业绩等资料;10.4商务文件
12.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12.3报价注意事项:12.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括:包括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运输、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利润、税金、代理费、评审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12.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磋商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12、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供应商需按照上述响应文件构成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磋商函、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材料。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和页码。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有磋商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磋商文件。供应商磋商文件有效期少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的,磋商小组将其作无效标处理。14、响应有效期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磋商保证金12.3.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6.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装订15.2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15.1磋商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磋商文件,每份磋商文件封面显著处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磋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磋商会议现场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而未提供的视同未到场。17.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重新递交响应文件。最终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17.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磋商地点,未及时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概不负责。17、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16.2供应商应将全套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应在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件外层正面需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字样,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9、无效标条款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18.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18.1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7.5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的截止日期为准。
19.6供应商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19.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4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19.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9.2响应文件份数、签署、装订、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9.1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19.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19.11响应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9.10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9.9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9.8其它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申请;19.7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参加磋商仪式及质询事宜的;
22、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响应文件作实质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0、废标条款
2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2.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2.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2.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3.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磋商活动的;23.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23.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3.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23.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申请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3、恶意串通参与磋商的情形
23.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3.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23.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3.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或者放弃成交;23.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24.2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磋商会议现场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而未提供的视同未到场。24.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监管部门代表视情况参与监管。24、磋商会议六、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23.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3.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公平、公正、客观、竞争”为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26、磋商原则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于磋商前半天内,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磋商小组,其组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独立完成评标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推选成交候选人。25、磋商小组24.4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响应文件。24.3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
27.1.4核对供应商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7.1.3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递交情况等;27.1.2公布供应商名单;27.1.1宣读会议纪律;27.1磋商会议流程27磋商程序
27.2.3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磋商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述主要服务内容、技术参数等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27.2.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7.2.1磋商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27.2磋商程序27.1.6磋商会议结束。27.1.5宣读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8.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服务承诺。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评审的依据,同时为最终成交价。28、最终报价27.2.6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磋商的,视为其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报价一览表中大、小写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明细报价表内容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明细报价表。27.2.4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③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参加磋商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符合供应商须知21条情形的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29、推荐成交候选人28.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磋商现场参与二轮(多轮)报价时,二轮(多轮)报价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8.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轮报价。供应商分项报价按首轮报价与最后报价调整比例进行同比调整。28.2参与二轮(多轮)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未成功或放弃报价的,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30.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30.3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30.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磋商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0.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负有保密责任。30、磋商过程保密
32.1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32、标后审查3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2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1.1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前,成交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31、确认成交供应商
3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4、签订合同33.2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33.1成交结果信息媒体上发布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3、成交通知书32.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在竞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报经监管部门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如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排名依次对其余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35.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逾期退还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5.3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凭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原履约保证金收据办理退付履约保证金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退付申请及齐全的退付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将无息退回至成交人法人账户中。35.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并由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进行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35.1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34.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7、付款工程竣工后,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及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书。36、验收八、验收及付款35.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可以通过快速、邮件、电话及短信等方式书面吿知乙方项目联系入或项目負责人,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仍不做相应整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的权利。
2、江苏兴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部门:1、苏北航务管理处宿迁航务中心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当面递交或者邮寄3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8.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8、质疑与投诉九、质疑与投诉
(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8.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宿迁市西湖上城西门往南50米通讯地址:1、宿豫区仰化镇西郊刘老涧船闸管理所2、0527-82990088/17605263731联系电话:1、0527-84771718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8.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提出质疑的日期;(6)必要的法律依据;(5)事实依据;(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38.8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列入苏北航务管理处宿迁航务中心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本单位所有采购活动。38.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苏北航务管理处宿迁航务中心或刘老涧船闸纪检监察部门提起投诉。38.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8.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认为质疑函不符合本规定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成立。(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磋商小组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评分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资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项目专职安全员资格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工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质量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其他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报价分 | 投标报价 | 50.0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
企业经营业绩、能力 | 企业业绩 | 20.00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验收合格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供应商名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主要信息;2、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信息不清晰均不得分;3、类似工程业绩:为完成过港口、航道、渠化河流、水利工程等疏浚施工的项目。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组织管理方案 | 8.00分 | 根据本次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人员、机械配置管理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贴合项目实际情况、优于采购需求得8(含)-6(含)分;方案内容较完整、符合采购需求得6-3(含)分;方案内容一般,但能满足本项目基本采购需求得3-0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现场施工方案 | 12.00分 | 根据本工程的现场施工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工程现场施工方案阐述及抛泥区平面位置图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及平面位置图详细完善、符合实际情况且优于规范要求得12(含)-9(含)分;方案内容及平面位置图较完整、符合规范要求得9-5(含)分;缺乏现场资料,方案及平面位置图不完善,但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得5-0 分;没有内容或未提供抛泥区平面位置图均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质量、安全、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 10.00分 |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贴合项目实际情况、优于规范要求得10(含)-8(含)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关键控制点把控到位得8-4(含)分;方案内容一般,但能满足本项目基本采购需求得4-0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四)本工程设最高限价72万元。(三)质量要求: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合格标准。(二)工期:40日历天。(一)本次采购内容: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采购需求4、评标结果。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七)技术要求注:供应商需提供抛泥区平面位置图,并在施工方案中详述。工程量清单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五)付款方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1 | 引航道改善性疏浚 | 1.土方疏浚,挖、运、抛泥及疏浚方二次上岸。2.运距:供应商自行考虑。3.航道中靠船墩前保护平台及坡比:详见施工图 ,不得对水工结构有破坏。4.测深仪侧量,形成疏浚验收资料。5. 弃土区:容量约2.5万m3,供应商自行考虑,用地、规划、环保等相关许可手续自行办理费用含在报价内,业主仅作配合。 | m3 | 24941 | ||
2 | 三号闸下游门库及护坦清淤 | 对护坦、消力池、门库处淤积物进行清理,并安排潜水人员下水进行检查配合,保证闸门能关闭到位 | 项 | 1 | ||
3 | 施工船舶调迁费 | 施工船舶进出场调迁费,供应商根据航程自行考虑 | 项 | 1 | ||
4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2)]*1.5% | ||||
5 | 合计 | (1)+(2)+(3)+(4) |
合工施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详见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合同协议书同
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5.工程内容: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施工,疏浚长度为422米,疏浚方量约24941m3(不含超挖超深),包括下游门库及护坦淤积物清理。具体内容详见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4.资金来源:上级批拨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京运苏北航[2022]74号2.工程地点: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1.工程名称: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
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二、合同工期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五、项目负责人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磋商申请及声明(如果有);(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章)(签章)
廉政合同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的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承包人的义务(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违约责任(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两份。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发包人职责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水下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2)施工船舶须按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则,日夜显示工作信号,施工及航行时要加强了望,对船只要主动提早避让,以策安全。(1)施工前及时办理航行通告及水上作业许可证等有关施工手续。严格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发出的有关适航要求和安全施工的规定,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要配备齐全和符合标准。3、安全生产保障措施(12)乙方必须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做好工程实施期间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设备、财产等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8)进行水上测量的时候,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测量前工作人员,先检查一下救生衣与系带是否有问题。如果是大雾天气,不能进行测量。如果逢大浪天气,一般也不能进行测量,除了安全问题,本身的测量误差太大。同时,还要注意仪器的安全问题,在搬运、使用的过程中更要注意保护。(7)每个作业点、每个班组均设安全员,督促、检查本班人员遵守有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6)施工中认真执行《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值班制度,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5)针对本工程的施工条件,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水上设施均需悬挂信号标志,夜间配设灯光显示,有关信号的功能、位置和数量须符合当地水上安全监督部门的规定。(4)认真做好船舶机械、电气、线路、挖泥设备的巡回检查和保养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状态,正常的安全运行。并做好防台、防暑、防雷击、防暴雨的准备,确保施工安全。当遇有大风(台风)的恶劣天气时,需服从当地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的统一指挥,并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确保船舶和人身安全。(3)船上配备高频,保持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联系。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两份。5、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均将依法追究责任。4、违约责任(10)生产调度要每天收听气象预报,根据气象情况合理调度船舶,安排生产。施工船舶要掌握工况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9)安全工作布置。每道工序开工前,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对施工操作人员作出安全生产布置,强调安全生产措施及注意事项。
第三部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A.通用合同条款,详见《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和补充,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为准。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见本章节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业主:苏北航务管理处宿迁航务中心地址:宿豫区仰化镇西郊刘老涧船闸管理所 |
2 | 1.1.2.6 | 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另行指定 |
3 | 1.1.4.3 | 工期:40日历天 |
4 | 1.1.4.5 | 缺陷责任期:无。 |
5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测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
9 | 11.5 | 逾期竣工违约金: 2000元/天 |
10 | 11.5 | 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
11 | 11.6 | 提前竣工的奖金:无 |
12 | 11.6 | 提前竣工的奖金限额:无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 |
14 | 16.1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15 | 17.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无 |
16 | 17.2.1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无 |
17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 |
18 | 17.3.1 |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 |
19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0 ‰/天 |
20 | 17.4.1 | / |
22 | 17.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 份 |
23 | 17.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4份 |
24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2份 |
25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
26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 |
27 | 19.7 | 保修期:无 |
28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
29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 |
30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如采用诉讼: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
1.5.2合同生效的其他条件:无。承发包人按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承包合同价格本合同的承包价格和费用,包括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完成的全部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及风险。1.5.1合同价格和费用1.5合同协议书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水运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采购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4.1.10.1承包人应在开工3天前进驻施工现场,并将开工所需施工船舶、机械、设备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到位。4.1.10其他义务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对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原有建筑、设施等拆除后的所有材料以及结构件等均由承包人按采购人指定位置存放并由采购人处理,承包人在投标价中予以考虑相关费用。承包人还必须充分考虑和理解工程的相互交叉和干扰,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业主的协调,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应计入报价中,在实际施工中,业主不另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2.3.3施工现场三通和通讯条件,承包人应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自行解决,并在投标价中予以考虑;承包人还必须充分考虑和理解工程的相互交叉和干扰,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业主的协调,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应计入报价中,在实际施工中,业主不另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在工程建设期间不得损坏和污染业主已完成的其他任何工程,否则,进行修复或赔偿。在项目结束后,要保证施工场地绿化原样恢复。2.3提供施工场地
4.1.10.14已完工程未向业主交工之前,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4.1.10.13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地下管线等相关隐蔽设施的保护,承包人必须事先查明情况,办理相关施工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对隐蔽设施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项目施工,否则造成后果,除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外,业主还将严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4.1.10.12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需要的施工用水、用电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执行有关部门的用电、用水等管理,为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列入相应价格中,业主不另行支付。4.1.10.11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合同实施期间,采用新的或更高的标准或规范,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因征地拆迁和设计变更影响,承包人应因时制宜及时对施工组织和生产要素(工、料、机等)作好调整安排,避免造成停工停机损失。若承包人未及时做好妥善调整和安排,业主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索赔和补偿。增加:4.1.10.10承包人应详细勘察施工地点上下游地理位置情况,提供抛泥区的详细位置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自行办理一切有关水利、规划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发包人仅提供配合,其涉及的费用包含在响应性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开工3天前进驻施工场地的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名称及数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场。
4.3分包4.1.10.1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船闸运行秩序的影响,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原则上白天施工,夜间通航)。供应商在响应性报价时对此特殊条件应有充分考虑,做好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标志(航标等)、安全设施、照明器具,组织安全协调,保证安全,费用包含在响应性报价中,不单独计量。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得损坏和污染采购人正在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他任何建筑,不得对公众人员和过往船只造成任何损伤,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为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计入响应性报价中。4.1.10.18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人须安排充足的施工设备,同时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合理调整施工顺序;如工期满足不了业主要求的,业主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增加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并按规定处以罚金;如工期严重滞后,业主有权分割工程量,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除扣除相应费用外并规定处以罚金,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1.10.17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的规定,承包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设备。”承包人必须组织采用证照、手续齐全,性能良好,确保能安全施工的车辆、设备进行各项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非因业主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4.1.10.16为保证业主近期同时进行的各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业主有可能对本项目分批、分期实施,承包人必须服从监理及业主的统一安排,为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应计入投标价格中。承包人为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业主将不另行支付。4.1.10.15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考虑到施工过程中会发生的由于施工及各种原因造成的地方矛盾和阻工问题,承包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业主协助做好协调工作。业主的协调不免除承包人自行解决矛盾的任何责任。
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无其他要求4.11不利物质条件增加:4.6.4.2业主将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考勤制度,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24天在工地现场。未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但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对此,承包人不得拒绝。未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交纳每人次1万元人民币(现金)的违约偿金,更换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交纳每人次2000元人民币(现金)的违约偿金。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3.6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
7.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在本合同工程中应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4.1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或设备,禁止进场或使用。
9.4环境保护7.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可以通过快速、邮件、电话及短信等方式书面吿知乙方项目联系入或项目負责人,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仍不做相应整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的权利。7.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逾期退还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3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凭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原履约保证金收据办理退付履约保证金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退付申请及齐全的退付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将无息退回至承包人法人账户中。7.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并由发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进行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7.1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及工期,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10.1合同进度计划9.4.11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架空各种线路和处理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做好施工现场垃圾清除等工作,施工垃圾必须运出施工现场,并不得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清洁达到业主、监理工程师满意程度,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涉及的相关费用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不单独计量。9.4.10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文物、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并承担责任。施工中未经业主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9.4.9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与地方群众发生纠纷,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关的标牌、标语等的设立应在确定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9.4.8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对已有工程设施无条件予以保护,不得因施工造成对已有工程的污染、破坏和损害,若发生污染、破坏和损害,一切责任(包括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1.5.1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2.2工程竣工验收后,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从相关责任单位的经费(含业主拨付的其他方面经费)中扣除(无论成本是否超出质保金范围),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违法乱纪行为的,按照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罚。11.2.1重要节点工期:无节点工期。11.2竣工
12.1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无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1.6.1发包人不同意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工期奖。11.6工期提前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最高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款的10%工期延误天数*P1,其中P1:2000元。
补充第14.4款:14.试验和检验13.1.2业主是按照江苏省交通行业的规定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考核要求,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和考核。业主将该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反映到履约考核中,并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考核情况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录入施工单位信用档案。本工程质量目标:合格。13.1.1质量目标13.工程质量
15.5.21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无奖励。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3)如果监理人所要求做的试验和检验为合同未规定的或是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场地以外的场地进行的,则检验结束后,如表明操作工艺或材料、工程设备未能符合合同规定,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其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试验和检验,包括无须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和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的试验和检验,其试验和检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和检验所需的全部样品,并承担其费用。增加:14.4试验和检验费用
17.2预付款17.1.6承包人应将月度计量报表于每月25日前报监理人一式4份。17.1计量17.计量与支付本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一律不予调整。16.价格调整
18.1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14天前,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一式2份,声像资料一式2份。18.竣工验收工程审计报告提交后,施工方7天内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4份。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7.3.5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17.3工程进度付款
(1)发包人可按签约时合同价格的1%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该违约金在中期支付证书中扣除或履约担保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当承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扣取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22.1承包人违约(1)疏浚工程缺陷责任期为0年;19.1.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分别为: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25.1项目监理人和现场派出机构:业主另行确定。25.其他约定业主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向业主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4.1争议的解决方式(3)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任何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2)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余部分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价格。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业主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并由发包人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封面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另行确定。
三、供应商基本信息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九、项目实施方案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七、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明细报价表五、报价一览表四、供应商资格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在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采购单位名称):响应声明及承诺函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十一、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十、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三、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磋商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席磋商会议的提供,未出席的可不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授权委托人参与磋商活动的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特此授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基本信息年月日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区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
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万元) | ||
供应商类别 | 诚信等级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报价一览表五、报价一览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 | 刘老涧三号闸下游引航道改善性疏浚工程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 |
工期 | |
质量要求 | |
备 注 |
七、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说明:本报价清单单价应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材、机、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勘察、检测试验等一切费用,未列明的费用应被视为已包含在单价当中,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说明。表中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一致。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引航道改善性疏浚 | 1.土方疏浚,挖、运、抛泥及疏浚方二次上岸。2.运距:供应商自行考虑。3.航道中靠船墩前保护平台坡比:详见施工图 ,不得对水工结构有破坏。4.测深仪侧量,形成疏浚验收资料。5. 弃土区:容量约2.5万m3,供应商自行考虑,用地、规划、环保等相关许可手续自行办理费用含在报价内,业主仅作配合。 | m3 | 24941 | |||
2 | 三号闸下游门库及护坦清淤 | 对护坦、消力池、门库处淤积物进行清理,并安排潜水人员下水进行检查配合,保证闸门能关闭到位 | 项 | 1 | |||
3 | 施工船舶调迁费 | 施工船舶进出场调迁费,供应商根据航程自行考虑 | 项 | 1 | |||
4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2)]*1.5% | |||||
5 | 合计 | (1)+(2)+(3)+(4) | |||||
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单位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八、项目组人员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专业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 | |||||||||
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 | 获得的奖项 | 备注 | ||||||
1 | ||||||||||
2 | ||||||||||
3 |
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组人员配备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办公电话备注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办公电话备注供应商项目组人员配备一览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如成交,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注:1、响应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九、项目实施方案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单位 | 合同金额 |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标办法、磋商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十一、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