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北京京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铁路货检监控系统补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w230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京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红宇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经理0451-864291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3
公告正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北京京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铁路货检监控系统补强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DW2302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北京京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铁路货检监控系统补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北京京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北京京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铁路货检监控系统补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本系统新设货检补强设备作为既有货检设备采集单元的数据补充源,采用线路同时过车交汇状态采集监测机制,实现数据判别图像自动匹配,解决因过车遮挡问题造成的漏检现象。列车交汇状态监测装置、彩色高清图像处理单元须通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提供检测报告;
5.本系统应具备视频监控数据导出防泄密技术功能,对视频监控文件的数据泄露、篡改、损坏等行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提供省部级及以上具备信息系统安全产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视频监控数据导出防泄密的检验检测报告;
6.此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 年至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业绩要求:
1.业绩类型: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供货业绩,提供标的产品制造商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的是代理商供货业绩,则还须提供该代理商与标的产品制造商的标的产品发票或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业绩年限:近5年内(2018年1月至2023年1月)任一年。
(四)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五年内(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近五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在近五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近五年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五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提供近五年内(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或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在近五年内(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3)近五年内(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5)如(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填写说明:1-12、16(2)(3)(5)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03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包售价(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3日08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邮政街39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京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2号B座11层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李红宇
电 话:18513113242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赵经理 0451-86429184
财务联系人:张经理 0451-86433301(标书款、服务费)
蔡经理 0451-86439548(保证金)
电子邮件:hjwzzbzd@126.com
标书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账 号:9558853500008753662
8.其他注意事项
8.1购买谈判文件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用途,例:ZDW230XX X包标书款),不接受个人转账(在发售止时间前未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标书款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谈判文件,到账时间以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
8.2本次谈判项目谈判保证金为(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元。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用途,例:ZDW230XX X包 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转账(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谈判保证金无效,到账时间以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
8.3如遇第一次谈判项目流标再次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时,已报过名的供应商重新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款和谈判保证金。
8.4国铁采购平台标书款缴费凭证上传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上传国铁采购平台标书款缴费凭证时,请在备注里填写开具标书款发票所需信息(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号、增值税开票地址及电话)。
8.5如需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谈判保证金缴费凭证的,上传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件2。
8.6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附件: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件2供应商手册-非招标 9.采购代理服务费相关事项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计费方式详见下表
服务费类型 | 成交金额(万元) | 率型 |
货物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
500-1000 | 0.8% | |
1000-5000 | 0.5% | |
5000-10000 | 0.25% | |
10000-100000 | 0.05% | |
1000000以上 | 0.01% |
说明: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含税价收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第一个100万按1.5%计算,剩余的按1.1%计算,以此类推。
本项目为固定数量物资采购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物资类费率计算,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代理咨询服务费,在收到服务费通知单复印(扫描)件后三天内,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服务费。
本项目为预估数量物资采购的,在采购合同开始履行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方提供的合同实际履约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票入账为准),一次性或分次收齐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服务费通知单复印(扫描)件后三天内,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服务费。
附表1
物资需求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价 (含税,元) | 最高限价 总额 (含税,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结算单位及数量分劈 |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电话 | 标书款(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1 | 室外电气控制装置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架 | 1 | 2500 | 686650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 北京京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李红宇 18513113242 | 100 | 13700 | |
2 | 彩色高清线阵相机(含镜头)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22000 | |||||||||
3 | 彩色高清图像处理单元(含配套智能控制系统)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40500 | |||||||||
4 | 相机防护罩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个 | 6 | 1200 | |||||||||
5 | 相机支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6 | 1000 | |||||||||
6 | 工业级线阵LED高亮光源(含支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组 | 4 | 7000 | |||||||||
7 | 面阵LED 高亮光源(含支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个 | 6 | 4800 | |||||||||
8 | 光电一体化传输单元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3050 | |||||||||
9 | 采集装置定制电源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3500 | |||||||||
10 | 车厢分割单元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54000 | |||||||||
11 | 智能车位判别系统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21000 | |||||||||
12 | 自动启停模块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个 | 6 | 1200 | |||||||||
13 | 串口转换装置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2500 | |||||||||
14 | 列车交汇状态监测装置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40000 | |||||||||
15 | 防雷装置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2200 | |||||||||
16 | 货检综合处理装置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1 | 50500 | |||||||||
17 | 货检深度学习引擎(含图像识别测量与数据管理系统)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61000 | |||||||||
18 | 列车交汇状态逻辑运算模块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22000 | |||||||||
19 | 列车交汇图像匹配处理模块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22000 | |||||||||
20 | 面阵相机同步模块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5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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