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深圳地服部候机楼场景联名卡项目对外合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航深圳地服部(以下简称地服部)现就候机楼场景联名卡项目开展对外合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合作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模式
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基础业务、延伸合作业务两大部分。
(一)基础业务
1.在候机楼合作开展“南航+银行联名卡”发卡业务;
2.合作方须为南航提供候机楼现场旅客引导、咨询等服务;
3.招募1家合作商,按06:00-22:00开展业务;地服部可结合合作方派驻的服务人员数量、合作业务标的和增值产品销售业绩时段进行合理分配。
4.南航向合作方收取定额“配套资源使用费”及“开卡拉新费”,其中“配套资源使用费”以深圳机场的“配套资源使用费及综合管理费”标准为基础收费;
(二)延伸合作业务
1.合作方每月保底采购一定额度南航增值服务产品券,可用作开卡权益赠送给旅客,用于会员抵扣全部或一部分增值服务产品费用,促进南航增值产品销售增量,提高办卡客户活跃度和粘性。
2.基于合作共赢原则,为激励合作方多发卡,同时促进南航增值收入,“开卡拉新费”与每月增值产品销量或产品券购买量捆绑,即“销量递增、拉新费递减”的模式,结算周期为每月。具体服务产品券保底采购额度及捆绑挂钩办法由意向合作商在在报名响应文件中提供。
3.以联名卡发卡业务合作为基础,合作方可协商拓展其他相关合作内容。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1年。
三、合作地点
深圳机场南航值机业务等区域,具体业务开展范围以谈判为准。
四、项目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航采购招标网发布;
(二)谈判选优。视合作商报名情况开展评审,开展竞争性合作谈判(多家品牌合作商)或单一来源合作谈判(一家品牌合作商);
(三)结果报批;
(四)结果公示,在南航采购招标网发布;
(五)签订协议。
五、项目要求
(一)合作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验及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备机场场景资源、发卡资源案例,以出具在有效期内的与机场、航司及银行等业务相关方的合同/协议、函件等证明材料为依据。
须获得深圳机场准入资格,可以在深圳机场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3.自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4.自2020年至今,合作商或合作商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股东没有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法律诉讼关系。【提供情况说明】
5.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二)运营服务要求。
1.在南航指定的机场区域按双方约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营销业务;协助南航开展客户服务、营销活动推广、自助设备维护消杀等相关服务工作。
2.按照每2台自助值机柜台配置1名工作人员或南航按营销活动推广及区域服务人员需求进行配置,其余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柜台、隔离区等场景以实际需求为准。
3.合作商在合作地点需穿着职业装或本单位制服。
4.合作商有完善的团队管理制度及奖惩机制,保障团队高效管理;合作商现场营销服务人员须接受南航地服部的日常管理,按照南航要求参加业务培训,获得基本业务资质。
5.合作商需提供项目指定对接人。因合作商自身原因导致的指定联系人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调岗、休长假等)的,合作商应在人员调整前十天以邮件方式通知南航地服部,并在一周内补充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三)合作商响应文件要求。合作商需向南航提交项目合作意向书,意向书内容须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运营方案、“配套资源使用费”标准、“开卡拉新费”标准和增值服务产品券保底采购额度及运营计划等。
合作商按附件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未通过资质审核的合作商不具备合作资格,任何时候发现合作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合作资格,并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报名之日起5年内的南航地面服务保障部组织的同类营销合作活动。
六、业务分配原则
(一)合作方数量1家。
(二)基本业务分配规则。原则上按06:00-22:00时段开展业务;南航将结合合作方派驻的服务人员数量、合作业务标的和增值产品销售业绩对营销时段进行合理分配。
七、其他需求
(一)合作商必须严格按照南航和机场业务规定的方式开展候机楼营销活动。如合作商不按照要求的方式开展营销推广活动所引起的纠纷而导致的损失,由合作商承担一切的责任。
(二)合作商在机场指定合作区因营销推广活动所引起的机场管理方对南航进行处罚的,由合作商承担一切责任。
(三)授权说明。如项目涉及授权问题,授权书及相关授权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须提供完整授权链。如合作商成交后,因授权问题导致南航业务无法顺利开展,则南航有权取消合作商的中选资格。
八、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料要求
请按照合作商合作商资格要求及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见附件3)中各项内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填写合作商申请报名表(见附件4),各项资料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截至2024年12月11日17:30(北京时间)。
2. 报送文件接收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29777873
报名方式:所有报名资料电子扫描,发送至szbiz@csair.com邮箱。逾期送达者,本单位将不予受理。
(三)资格预审
合作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证明通过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合格后,南航将在项目启动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报名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需予以回复,确认是否接受邀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它说明
本合作项目相关告示文件由南航深圳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一、合作模式
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基础业务、延伸合作业务两大部分。
(一)基础业务
1.在候机楼合作开展“南航+银行联名卡”发卡业务;
2.合作方须为南航提供候机楼现场旅客引导、咨询等服务;
3.招募1家合作商,按06:00-22:00开展业务;地服部可结合合作方派驻的服务人员数量、合作业务标的和增值产品销售业绩时段进行合理分配。
4.南航向合作方收取定额“配套资源使用费”及“开卡拉新费”,其中“配套资源使用费”以深圳机场的“配套资源使用费及综合管理费”标准为基础收费;
(二)延伸合作业务
1.合作方每月保底采购一定额度南航增值服务产品券,可用作开卡权益赠送给旅客,用于会员抵扣全部或一部分增值服务产品费用,促进南航增值产品销售增量,提高办卡客户活跃度和粘性。
2.基于合作共赢原则,为激励合作方多发卡,同时促进南航增值收入,“开卡拉新费”与每月增值产品销量或产品券购买量捆绑,即“销量递增、拉新费递减”的模式,结算周期为每月。具体服务产品券保底采购额度及捆绑挂钩办法由意向合作商在在报名响应文件中提供。
3.以联名卡发卡业务合作为基础,合作方可协商拓展其他相关合作内容。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1年。
三、合作地点
深圳机场南航值机业务等区域,具体业务开展范围以谈判为准。
四、项目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航采购招标网发布;
(二)谈判选优。视合作商报名情况开展评审,开展竞争性合作谈判(多家品牌合作商)或单一来源合作谈判(一家品牌合作商);
(三)结果报批;
(四)结果公示,在南航采购招标网发布;
(五)签订协议。
五、项目要求
(一)合作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验及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备机场场景资源、发卡资源案例,以出具在有效期内的与机场、航司及银行等业务相关方的合同/协议、函件等证明材料为依据。
须获得深圳机场准入资格,可以在深圳机场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3.自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4.自2020年至今,合作商或合作商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股东没有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法律诉讼关系。【提供情况说明】
5.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二)运营服务要求。
1.在南航指定的机场区域按双方约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营销业务;协助南航开展客户服务、营销活动推广、自助设备维护消杀等相关服务工作。
2.按照每2台自助值机柜台配置1名工作人员或南航按营销活动推广及区域服务人员需求进行配置,其余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柜台、隔离区等场景以实际需求为准。
3.合作商在合作地点需穿着职业装或本单位制服。
4.合作商有完善的团队管理制度及奖惩机制,保障团队高效管理;合作商现场营销服务人员须接受南航地服部的日常管理,按照南航要求参加业务培训,获得基本业务资质。
5.合作商需提供项目指定对接人。因合作商自身原因导致的指定联系人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调岗、休长假等)的,合作商应在人员调整前十天以邮件方式通知南航地服部,并在一周内补充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三)合作商响应文件要求。合作商需向南航提交项目合作意向书,意向书内容须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运营方案、“配套资源使用费”标准、“开卡拉新费”标准和增值服务产品券保底采购额度及运营计划等。
合作商按附件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未通过资质审核的合作商不具备合作资格,任何时候发现合作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合作资格,并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报名之日起5年内的南航地面服务保障部组织的同类营销合作活动。
六、业务分配原则
(一)合作方数量1家。
(二)基本业务分配规则。原则上按06:00-22:00时段开展业务;南航将结合合作方派驻的服务人员数量、合作业务标的和增值产品销售业绩对营销时段进行合理分配。
七、其他需求
(一)合作商必须严格按照南航和机场业务规定的方式开展候机楼营销活动。如合作商不按照要求的方式开展营销推广活动所引起的纠纷而导致的损失,由合作商承担一切的责任。
(二)合作商在机场指定合作区因营销推广活动所引起的机场管理方对南航进行处罚的,由合作商承担一切责任。
(三)授权说明。如项目涉及授权问题,授权书及相关授权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须提供完整授权链。如合作商成交后,因授权问题导致南航业务无法顺利开展,则南航有权取消合作商的中选资格。
八、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料要求
请按照合作商合作商资格要求及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见附件3)中各项内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填写合作商申请报名表(见附件4),各项资料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截至2024年12月11日17:30(北京时间)。
2. 报送文件接收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29777873
报名方式:所有报名资料电子扫描,发送至szbiz@csair.com邮箱。逾期送达者,本单位将不予受理。
(三)资格预审
合作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证明通过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合格后,南航将在项目启动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报名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需予以回复,确认是否接受邀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它说明
本合作项目相关告示文件由南航深圳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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