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江门市公安局对四起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病理解剖及毒物检验的司法鉴定服务】公开选取【司法鉴定】机构的公告
金额
4.0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7000070628452409101537
预算金额4.03万元
招标公司江门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为【江门市公安局对四起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病理解剖及毒物检验的司法鉴定服务】公开选取【司法鉴定】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2024-09-13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江门市公安局
公开选取司法鉴定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江门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公安局对四起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病理解剖及毒物检验的司法鉴定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00070628452409101537
项目规模
投资额(¥40,320.00元)
所需服务 司法鉴定
服务内容 对四起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病理解剖及毒物检验司法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详见《法医病理解剖及毒物鉴定服务项目需求书》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一)报名参加本次病理解剖及毒物检验司法鉴定服务的单位需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报名的中介机构需具备法医病理及法医毒物乙醇检测司法鉴定服务资质。
查看资质等级树
其他要求说明: 详见《法医病理解剖及毒物鉴定服务项目需求书》
需同时符合所有选中资质子项
司法鉴定
不分等级
司法鉴定
法医类
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
服务时限说明 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服务金额 ¥40,320.00元
金额说明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320.00元,预算报价作为项目的结算控制价上限。服务费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及其他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服务完成且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司法交鉴定意见后,采购人在收到合格有效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服务费100%。
备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支付部门时间及金额为准,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是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广东天地方正司法鉴定中心
选取理由 业务单位提供。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9-13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江门市公安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法医病理解剖及毒物鉴定服务项目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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