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JSSXLCZX-2023-043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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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积石山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马静 | 联系电话 | 13993098366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7-19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7-21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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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积石山县旅游大通道沿线牡丹和啤特果产业发展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 | 001 | 服务-设计 | 95000.0(元) |
公告内容
高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TXGAJJTJCDD20230718
高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高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行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元)
最高限价: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元)
采购需求:租赁新能源车6台(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三、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山丹县安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高台县智银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张掖市安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起止时间及竞价起止时间:
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起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09:00—2023年7月21日17:00。
竞价起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09:00—2023年7月21日17:00,各供应商自行报价。
注:投标人需按照附件资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报价文件及报价清单。(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在竞价结束后一工作日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五、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118.31.218.117:3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高台县城关镇东苑社区县府东街90号
联系人:谢文博
联系方式:13689328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浩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台县汉唐文化街6号楼6204号商铺
联系人:李宗明
联系电话:15352165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