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舟发改审批【2024】8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招标人为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乾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200.00万元,工程概算12157.54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566.7434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172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294.3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9630.1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3664.2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664.21平方米,A楼建筑面积5767.16平方米,B1建筑面积681.39平方米,B2楼建筑面积576.73平方米,C楼建筑面积2604.88平方米。本项目性质为多层办公建筑,主体分为ABC 三栋建筑,通过室外连廊连接,A楼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B楼为局部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建筑,C楼为地上三层建筑,三栋建筑通过室外连廊连接。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七度,主体结构正常合理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建设地点:舟山市行政中心单元 LC-13-07-04b地块 。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含土方、桩基、主体工程等),安装(含给排水、消防水、电气、暖施、智能化、机房设备、室外给水、室外消防水、室外自喷、室外电气、室外智能化、雨水收集系统)、装修、钢结构幕墙及玻璃雨棚、电梯、室外附属(含道路、室外排水、铺装等)、绿化等所有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566.7434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9日9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乾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舟山市临城街道定沈路423号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东门综合体A区4楼
联系人:何工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80 -2269130 电话: 0580-8231977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舟发改审批【2024】8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招标人为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乾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200.00万元,工程概算12157.54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566.7434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172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294.3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9630.1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3664.2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664.21平方米,A楼建筑面积5767.16平方米,B1建筑面积681.39平方米,B2楼建筑面积576.73平方米,C楼建筑面积2604.88平方米。本项目性质为多层办公建筑,主体分为ABC 三栋建筑,通过室外连廊连接,A楼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B楼为局部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建筑,C楼为地上三层建筑,三栋建筑通过室外连廊连接。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七度,主体结构正常合理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建设地点:舟山市行政中心单元 LC-13-07-04b地块 。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含土方、桩基、主体工程等),安装(含给排水、消防水、电气、暖施、智能化、机房设备、室外给水、室外消防水、室外自喷、室外电气、室外智能化、雨水收集系统)、装修、钢结构幕墙及玻璃雨棚、电梯、室外附属(含道路、室外排水、铺装等)、绿化等所有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566.7434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9日9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乾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舟山市临城街道定沈路423号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东门综合体A区4楼
联系人:何工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80 -2269130 电话: 0580-823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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