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610004002240589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十师白沙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白沙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10004002240589)
已由 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4]27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五团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185团白沙湖景区内
  3.工程规模:新建景区智慧旅游系统1套;游步道休息亭8座;新建及改造卫生间6座,建筑面积860.83平方米;改扩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4处,建筑面积17678.96平方米;改迁观光车上客区1处,配套景区VI体系1套,并完善安全、生态保护等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0004002240589001001
第十师白沙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EPC)
1、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景区智慧旅游系统1套;游步道休息亭8座;新建及改造卫生间6座,建筑面积860.83平方米;改扩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4处,建筑面积17678.96平方米;改迁观光车上客区1处,配套景区VI体系1套,并完善安全、生态保护等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设计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2.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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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1.项目总负责人:(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3施工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若施工项目经理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3.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且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其中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 1 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与所投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否则其投标无效。(2)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单位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07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1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十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五团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
地 址:

第十师一八五团

地 址:

新疆北屯市多尔布尔津街1288-1-63号
联 系 人:

冯建利

联 系 人:

印亚洁
电 话:

13319761795

电 话:

1519951093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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