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外科住院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詹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外科住院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外科住院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已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党办通﹝2023﹞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招标人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外科住院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第二次)2.2项目代码:2016-000033-83-01-0008952.3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路60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天河主院区内2.4项目建设规模:天河主院区总规划用地65823平方米,其中北侧医疗区总用地面积为46512㎡,东南侧住宅区总用地面积19311㎡,医疗区现状总建筑面积136228.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502.6㎡,地下建筑面积9725.58㎡。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本项目将在拆除建筑原址上新建一栋外科住院综合楼拆除建筑面积46297㎡,新建建筑面积17020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206㎡,地下建筑面积60000㎡,地下市政交通配套面积1650㎡。)。2.5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8216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6项目批准文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党办通﹝2023﹞158号)2.7资金来源:医院自筹2.8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22.4亿元。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工程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等。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各部分专业医疗工艺(含医气系统、呼叫系统)、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2.10质量要求:设计质量须满足发包人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2.11设计服务期限: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2.12设计周期①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方案,25个日历天内深化完善建筑、结构、设备及其他相关专业设计,使之达到可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及评审的深度,配合业主及可研编制单位做好设计概算编制和评审工作。②可研批复后30个日历天设计人提供满足规划指标要求的方案技术审查文件,根据建设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的功能、流线、空间造型、经济性、可实施性等主要方面进一步深化、优化,配合完成方案批复。③在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根据可研批复和专家评审意见出具调整图纸、调整概算及调整概算分析表,配合完成扩初上报、评审。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61.62万元(包含BIM费用85.10万元)。注: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被否决。2.14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为二星。2.15因本项目目前属于前期工作,尚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采用招标承诺制形式进行招标,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有权视自身情况及工作需要终止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3条。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3.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为准。)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章)。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上述本条第3.2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3.9.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需由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双方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招标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3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本招标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综合评审组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5.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10时45分至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8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5开标时间: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8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8.其他事项8.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8.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8.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联系人:詹工电话:020-85253485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8.6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8.7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8.8现场考察: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9.联系方式9.1招标人9.1.1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9.1.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9.1.3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詹工020-852534859.1.4传真号码:/9.1.5电子邮箱:zssyzt***.*****.***9.2招标代理机构9.2.1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9.2.2邮政编码、地址:510075、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9.2.3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曾工020-87258495-5119.2.4传真号码:020-872845989.2.5电子邮箱:gdyz05@163.com9.3交易服务机构9.3.1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3.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9.3.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9.3.4传真号码:/9.3.5网址:***.*****.***9.4招标管理机构9.4.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9.4.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9.4.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49.4.4传真号码:/9.4.5网址:/日期:2023年12月30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我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相关风险,如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控制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设计项目。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牵头办理合同结算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内容:5.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投标文件份。牵头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成员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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