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园区交通设施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hq-t2024-0060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清0512-66601611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雅婷0512-680872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园区交通设施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JSZC-320591-SZHQ-T2024-006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HQ-T2024-0060 

项目名称:园区交通设施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委托监理范围:2024-2025年园区交通设施综合改造工程(造价估算:4950万元)

2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4)主持和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

5)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与数量;

6)审核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7)审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8)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9)授权范围内审核报批单及签证单;

10)在其授权范围内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1)在授权范围内发布停(复)工令;

12)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13)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14)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1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16)对承包人的报批单验收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验收的报批单的检查和验收;

1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业主要求编制送审文件;

18)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对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19)在授权范围内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支付证书;

21)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22)配合业主制定的材料调差办法,确定相应施工标段的材料费用的增加或减少;

23)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以及业主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计划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7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08-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响应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9.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0512-66681110。

10.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联系人:何清

联系电话:0512-66601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联系人:钟雅婷、张茂松、赵猛 

联系电话:0512-68087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雅婷、张茂松、赵猛 

电话:0512-6808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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