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千垛镇李南村(蔡家)120亩大河对外发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1281130d2310000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风山137756560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321281130D23100005  
根据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兴化市千垛镇李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 李南村(蔡家)120亩大河对外发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 个标段。
标段1:原翟春涛,面积约120亩(不丈量),发包年限6年,从2024年3月1日起至2030年2月28日止,标底价每年195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所有年度的总标底价140400元。同时投标方缴纳清理三水一萍押金20000元,合同期满后无扣款得情况下返还20000元。投标保证金7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25日09时 - 2023年11月1日15时30分 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注:投标人须2023年10月30日15时30分前缴纳总标底价、押金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2日09时30分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杨风山  ,联系电话:  13775656006   。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线下交易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09时30分,同时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本项目的线下交易结果在线上进行网上操作。意向受让方自行登录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网上自行报名人,请在报名当天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意向流入方承诺书)。注册网址为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银行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押金和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  千垛镇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账户名:兴化市李中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账号:3212812101201000000128,开户行:兴化农商行千垛支行),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押金、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押金、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  价 方式。竞价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项目成交后,资源管理费按总成交价的5%收取,由村负担。
8、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0、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者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者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11、本公告在  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snc.gov.cn/)及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顾志会 ,联系电话:15380705958     。
兴化市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盖章)
2023年10月24日
蔡家庄河承包合同书(样稿)
甲方:千垛镇李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资源管理,壮大集体经济,我责任区庄河(鱼塘养殖)即将到期,经村民议事代表讨论通过,报镇资源管理中心批准,将进行公开招标,现由乙方中标,具体事项特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甲方提供(蔡家庄河)鱼塘,面积约120亩承包给乙方养殖,四址为:东至六十桥河西、南至砖瓦厂桥北、西至一组庄台、北至李宗德河口,包括与大河相通的生产河。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6年,自2024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止。
三、交款方式:实行抵押承包,一次性上交人民币      元(¥:     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持目前现状,不享受国家任何补助,不允许设投饵机喂鱼,不得阻碍生产河和大河浚深,及圩堤驳岸整修,没有任何补偿。不得干河。不得转让承包。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缴纳大河三水一萍清理押金20000元,在合同签订时一并缴纳,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大河内的水生作物即三水一萍(水花生,水葫芦,水芙蓉,浮萍草),如不及时清理,甲方有权找杂工清理,所用杂工费用在押金中扣除,如按时清理则合同期满后返还。
3、乙方承包期内治安问题,由乙方自行依法处理,重大问题甲方协助或报乡公安,司法等部门帮助解决。
4、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所有承包面积,到期不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所投入的一切动产、不动产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国家及政府的路桥建设,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阻扰施工和无理要求。
6、如遇特大洪涝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也不延长承包期。
五、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将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处以总承包金20%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鉴、见证单位见证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见证单位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千垛镇李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乙方:
法人代表:
鉴证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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