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孟津县盛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取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老师0371-666331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孟津县盛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取项目

一、招标条件:

孟津县盛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孟津县盛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取项目

2.2项目概括: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

时间要求:负责协调组建的中介机构团队的各项工作,确保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于2018年7月前受理发行申请资料,发债时间要求:2018年年底发债成功。

服务标准:主承销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本公司顺利发行企业债券为目的,设定融资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

2.3招标范围:包括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发行企业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首期企业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负责推荐并组建中介机构团队,主承销商推荐符合首期企业债发行要求的中介机构(可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经招标人认可。

2.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5偿债资金来源: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2.6采购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本期债券承销服务费比率在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0.75%以内;

2.7服务期限:

债券期限7 年期;

服务期限:自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企业债券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止。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

3.3、投标人须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企业债券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并具备有效的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2017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A级及以上券商等级(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查询结果为准)

3.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近三年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且随时可查);

3.5、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间:2018年 4月16日-2018年4月22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到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报名(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总部企业基地7号楼8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孟津县盛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人: 吕经理 联系电话:0379-65136618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长华社区

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人: 贾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633152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总部企业基地7号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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