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茶陵县2023年小型病险水库(8座)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和考察设计C2标段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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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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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茶陵县2023年小型病险水库(8座)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和考察设计C2标段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7日
 
合同编号: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茶陵县 2023 年小型病险水库(8 座)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和勘察设计C2标段
设 计 阶 段:  水库除险加固、安全鉴定、勘察                      发  包  人:  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设  计  人:   湖南鑫水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签 订 地 点:  茶陵县水利局                               
 签 订 日 期:  2022 年   月    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乙方(全称):湖南鑫水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茶陵县 2023 年小型病险水库(8 座)
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和勘察设计C2标段8座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和勘
察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概况与设计服务内容
 
工   程   名   称: 茶陵县 2023 年小型病险水库(8 座)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和勘察设计C2标段
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株洲市茶陵县境内
投   资   估   算:     /         
服   务   内   容:根据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和勘察设计导则,对每座水库进行测量、地质勘察,从大坝运行管理、工程质量、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现场安全检查等方面进行评价,编制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和勘察设计报告,为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和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划  服  务  周  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
水   库   名   称:
序号
水库名称
注册号
工程规模
所在乡镇(街道)
1
朱岭
43022450026-A5
小(2)型
湖口镇
2
大脑冲
43022450006-A5
小(2)型
下东街道
3
溪里坳
43022450118-A5
小(2)型
枣市镇
4
剪丫塘
43022450114-A5
小(2)型
枣市镇

1.2工程主要技术标准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水利部颁布的有关水利水电技术标准、湖南省的相关规定。
1.3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559800.00元)。
1.4甲方代表与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代表:黄亚平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5合同文件构成
(1)通用合同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甲方要求;
(4)技术标准;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6承诺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评价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鉴定技术咨询服务及成果。
1.7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1.8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盖章)
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服务中心
乙方名称
(盖章)
湖南鑫水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2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2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地址
 
开户银行
 
电话/传真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同住建部、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以下为部分相关条款:
2.1 甲方义务
甲方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核准或备案。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工作量增加和(或)周期延长时,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长的周期。
甲方应当在开展安全鉴定前向乙方提供水库大坝评价所必需的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乙方提交的安全评价、鉴定技术咨询文件。
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2.2 乙方义务
乙方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小型水库安全评价报告和附图。并对其派往现场人员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负责。
乙方应做好评价报告编制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技术咨询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方案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专业的责任人。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1 甲方
3.1.1甲方其它义务:无。
3.1.2甲方代表
姓 名
黄亚平
职 务
茶陵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0731-25222459

 
3.1.3甲方应在2天内对乙方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2 乙方
3.2.1乙方其他义务: 无。
3.2.2项目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本项目担任职务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3.3 技术咨询要求
3.3.1技术咨询的特殊要求:无。
3.3.2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无。
3.4 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签订后,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批复后 2 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项目开工后 2 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完工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项目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向设计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余款。
3.5 知识产权及保密
3.5.1成果使用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成果涉密部分的安全。
3.5.2乙方为建设方案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乙方,编制成果归甲方所有。
3.5.3提供成果的方式为纸质版6套同时提供PDF版以及报告word、图纸CAD电子版。
3.6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技术咨询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服务费;已开始技术咨询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服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服务费的全部支付。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
3.7 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株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茶陵县人民法院起诉。
3.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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