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山东正悦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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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山东正悦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项目、山东皆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微酸性次氯酸消毒水分装项目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8507378

通讯地址:聊城市长江路1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邮编: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产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项目

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山路东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27号厂房

山东正悦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蔚海蓝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华山路东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27号厂房。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建筑为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000套防辐射门、2000套气密门、2000t防护板、1000套铅衣服、800块铅玻璃块、200台核医学通风橱的生产能力。

1、项目废气主要是原材料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切割工序烟尘使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须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相关要求,其中含铅废气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喷塑粉尘使用集气罩收集,经滤芯+布袋除尘器过滤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须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要求;固化过程产生的少量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高23m排气筒(P3)排放,VOCs最大排放浓度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9.5m高排气筒(P4)排放,食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须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规模排放标准。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最大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铅玻璃磨边工序使用的除尘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区管网收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聊城高新国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理。项目区内要对生活污水产生区、生产区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

3、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转噪声,该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昼间、夜间各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材料切割产生的下脚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铅玻璃磨边工序产生的铅玻璃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原材料切割产生的下脚料、铅玻璃磨边工序产生的铅玻璃渣外售处理;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委托危废单位处置。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

微酸性次氯酸消毒水分装项目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东路百利来科创小镇内

山东皆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东路百利来科创小镇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650平方米。主要原料为微酸性次氯酸原液,利用纯水制备设备制备纯水,将微酸性次氯酸原液与纯水利用自动化罐装生产线配比和罐装,得到相应浓度的产品。产品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适用,对环境和人体皮肤进行消毒。

(一)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水。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等级标准要求及聊城高新国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聊城高新国环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灌装生产线、包装机、封口机等设备。项目在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四)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树脂、废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废离子树脂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外售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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