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山普鲁镇巴什比孜里村、欧吐拉比孜里村段防洪工程勘察(测)设计(变更公告第1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532003923003580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马云重0903-668216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甜0991-36783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山普鲁镇巴什比孜里村、欧吐拉比孜里村段防洪工程勘察(测)设计(变更公告第1次)
( E6532003923003580001)
一、更正内容:
我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了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山普鲁镇巴什比孜里村、欧吐拉比孜里村段防洪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653200392300358000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澄清变更如下:
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山普鲁镇巴什比孜里村、欧吐拉比孜里村段防洪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投标人其他条件(8),现变更为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联合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地 址:洛浦县杭桂路143号
联 系 人:马云重
电 话:0903-66821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广建小区综合办公楼5楼
联 系 人:李甜
电 话:0991-3678303
电子邮件:2764205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6532003923003580001)
一、更正内容:
我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了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山普鲁镇巴什比孜里村、欧吐拉比孜里村段防洪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653200392300358000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澄清变更如下:
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山普鲁镇巴什比孜里村、欧吐拉比孜里村段防洪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投标人其他条件(8),现变更为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联合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地 址:洛浦县杭桂路143号
联 系 人:马云重
电 话:0903-66821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广建小区综合办公楼5楼
联 系 人:李甜
电 话:0991-3678303
电子邮件:2764205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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