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峰山景区共享电单车项目招商计划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r[gk]202303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先生0596-28888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峰山景区共享电单车项目招商计划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峰山景区共享电单车项目招商计划
项目编号:FJHR[GK]2023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6-28888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马銮湾管理处二楼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女士15060560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0596-288885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幢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接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峰山景区共享电单车项目招商计划招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召集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峰山景区共享电单车项目招商计划。
二、项目编号:FJHR[GK]2023030。
三、项目地点:苏峰山景区(冬古停车场、苏峰山北侧停车场)。
四、规模及概况
合作经营模式:由招标人提供场地资源,委托第三方专业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方,计划招募2家共享电单车合作单位(2家共用冬古停车场、苏峰山北侧停车场),预计投放不少于400辆共享电单车(200辆/家,具体以实际场地条件及合作协商为准),投标人负责场地建设、共享电单车投入、车辆的安全管理、营销宣传和项目维护服务。
第一候选人与第二候选人共同经营本项目
五、用途要求
1、为游客提供扫码租车服务。
2、经营范围:经营需符合国家、福建省及漳州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水电、广电、电信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所有参与招商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景区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统一管理;
5、合作单位须在公司规划范围内,以及确定的经营、销售项目开展经营,不得超出经营范围私自经营、转包、分包等;
6、共享电单车外观设计,经公司审核同意后使用;
7、相关管理费用根据各商家实际消耗收取;
8、若有未尽事项,后续拟定具体招商计划时补充明确
六、管理费起始价和合作年限
合作分成按营业额的35%上交招标人,每年保底收益不低于25万元,剩余部分归属中标人,以25万元/年作为保底收益进行竞价,价高者得方式向社会公开招募。
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管理费用标准及决定是否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在规定区域经营良好、收益稳定、无重大过失的,拥有优先续约权。
七、收益及付款方式
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算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向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交付合作保证金10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收益分成金额。
项目合作经营过程中,由中标人自行收费,提供共享电单车智能系统及相关财务账号,方便招标人日常监控共享电单车租借相关情况及财务数据,并在每个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按合作约定分成比例向招标人交付分成金额。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纳税、社保证明;
(4)具有投资或运营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合同)
(5)针对具体合作项目,具有执行该项目的经济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投标人与招标人有经济纠纷或截止公告之日前有欠款的不予报名参加投标。
(7)投标人需承诺在金融部门没有不良记录,且在经济活动中没有违反违纪记录,并且也没有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8)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共享电单车牌照、质检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产品资质。
(9)投标人需承诺在运营中自觉遵守《共享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规范》《共享电动助力车运营服务规范》《共享电动助力车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规范》《共享电动助力车充换电场站建设规范》,若有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九、投标保证金
竞标前交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期间不予计算利息。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待合同签订完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余投标人将于中标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转账的形式提交;
备注: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FJHR[GK]2023030)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23年04月20日—2023年04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
十一、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11:00
十二、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福建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天诚丽景2幢1单元1302室。
十三、开启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11:00
十四、开启投标文件地点:福建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天诚丽景2幢1单元1302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十五、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1人只能购买1份招标文件。 (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需带上购买标书凭证,否则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若采用邮寄方式报名及购买,则邮寄费由购买者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概不负责。
十六、发布媒体
项目情况如有变更,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进行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十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幢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96-2888859
邮箱:fjhrxmgl@163.com
十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马銮湾管理处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5060560595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由第一候选人与第二候选人共同经营本项目。若仅有2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则直接全部入围第一候选人与第二候选人,若仅有1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则入围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将视情况重新组织招标程序。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峰山景区共享电单车项目招商计划
项目编号:FJHR[GK]2023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6-28888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马銮湾管理处二楼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女士15060560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0596-288885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幢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接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峰山景区共享电单车项目招商计划招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召集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峰山景区共享电单车项目招商计划。
二、项目编号:FJHR[GK]2023030。
三、项目地点:苏峰山景区(冬古停车场、苏峰山北侧停车场)。
四、规模及概况
合作经营模式:由招标人提供场地资源,委托第三方专业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方,计划招募2家共享电单车合作单位(2家共用冬古停车场、苏峰山北侧停车场),预计投放不少于400辆共享电单车(200辆/家,具体以实际场地条件及合作协商为准),投标人负责场地建设、共享电单车投入、车辆的安全管理、营销宣传和项目维护服务。
第一候选人与第二候选人共同经营本项目
五、用途要求
1、为游客提供扫码租车服务。
2、经营范围:经营需符合国家、福建省及漳州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水电、广电、电信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所有参与招商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景区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统一管理;
5、合作单位须在公司规划范围内,以及确定的经营、销售项目开展经营,不得超出经营范围私自经营、转包、分包等;
6、共享电单车外观设计,经公司审核同意后使用;
7、相关管理费用根据各商家实际消耗收取;
8、若有未尽事项,后续拟定具体招商计划时补充明确
六、管理费起始价和合作年限
合作分成按营业额的35%上交招标人,每年保底收益不低于25万元,剩余部分归属中标人,以25万元/年作为保底收益进行竞价,价高者得方式向社会公开招募。
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管理费用标准及决定是否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在规定区域经营良好、收益稳定、无重大过失的,拥有优先续约权。
七、收益及付款方式
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算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向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交付合作保证金10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收益分成金额。
项目合作经营过程中,由中标人自行收费,提供共享电单车智能系统及相关财务账号,方便招标人日常监控共享电单车租借相关情况及财务数据,并在每个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按合作约定分成比例向招标人交付分成金额。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纳税、社保证明;
(4)具有投资或运营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合同)
(5)针对具体合作项目,具有执行该项目的经济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投标人与招标人有经济纠纷或截止公告之日前有欠款的不予报名参加投标。
(7)投标人需承诺在金融部门没有不良记录,且在经济活动中没有违反违纪记录,并且也没有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8)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共享电单车牌照、质检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产品资质。
(9)投标人需承诺在运营中自觉遵守《共享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规范》《共享电动助力车运营服务规范》《共享电动助力车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规范》《共享电动助力车充换电场站建设规范》,若有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
九、投标保证金
竞标前交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期间不予计算利息。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待合同签订完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余投标人将于中标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转账的形式提交;
备注: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FJHR[GK]2023030)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23年04月20日—2023年04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
十一、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11:00
十二、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福建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天诚丽景2幢1单元1302室。
十三、开启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11:00
十四、开启投标文件地点:福建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天诚丽景2幢1单元1302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十五、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1人只能购买1份招标文件。 (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需带上购买标书凭证,否则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若采用邮寄方式报名及购买,则邮寄费由购买者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概不负责。
十六、发布媒体
项目情况如有变更,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进行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十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幢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96-2888859
邮箱:fjhrxmgl@163.com
十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金海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马銮湾管理处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5060560595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由第一候选人与第二候选人共同经营本项目。若仅有2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则直接全部入围第一候选人与第二候选人,若仅有1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则入围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将视情况重新组织招标程序。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