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站南区检测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20-07-1520)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0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二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合肥站南区检测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N2020-07-1520
(三)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汽车安全性能检测线和汽车尾气排放检测线相关设备及控制系统、线外检测设备、底检地沟前置控制设备及平台联网相关硬件、软件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深圳大雷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50000.00元;
2.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58000.00元;
3.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山东简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76580.00元。
公示期:自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haobiao.com.cn)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网www.ahky.com.cn)。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