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第一批地块用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公开(摇号)招标公告(第四次)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工程概况
上饶市瑞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第一批地块用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公开(摇号)遴选1家服务单位,望有意向的公司积极参与。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第一批地块用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调查范围:对鞍山片区规划道路东侧、铜业大道南侧70.65亩土地开展土壤初步调查工作;
4、服务期限:服务单位必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第一批地块用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及相关图纸等资料,评估后7天内完成修改。
5、本项目投资:招标控制价9.5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拟派人员: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化学类、土壤类或检测类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或副高级)一人。②、项目团队具有环境类、化学类、土壤类或检测类工程师(中级技术职称)二人。③、项目团队具有环境类、化学类、土壤类或检测类助理工程师5人;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开标当月前(不含当月)近3个月连续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6、检测能力要求:①、投标人及其所属机构检测实验室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CMA);②、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个项目(除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外);③、具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45个项目。提供资质认定书(CMA)、计量认证机构认定的检测项目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表1、表2内容见附件3。
7、实验室设备要求:①、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土壤重金属快速分析仪。②、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土壤VOC快速分析仪。③、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检测设备。④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ICP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检测设备。⑤自有实验室具有两台GC-MS气质联用仪检测设备,提供投标人采购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业绩材料:提供至少五个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样品时效性要求: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附录A.1地下水样品的保存和送检要求,最短时间为4小时,供应商必须满足在标准规定时间内送达实验室,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时效性相关证明材料为提供投标供应商实验室所在地至本项目实施地的地图导航路线截图,以导航的路程所需时间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申明(格式自拟);
11、本项目招标要约价为9.5万元,投标人未按此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制作并扫描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3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②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③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相关部门处罚;④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原件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相关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⑤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⑥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详见公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 8- 29 00: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参与摇号遴选供应商必须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无法入围。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详见直播(入围后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8-29 09:00:00 (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定于2024年8月29日9时00分,在直播系统(详见附件2中的直播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进行公开直播摇选,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在2024年8月 29日08时30分—2024年 8 月29日09时00分在附件1提供的签到码按要求进行签到,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投标人在签到截止后进入(详见附件2中的直播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获取签到序号(各投标人序号以签到系统最终显示为准)参加直播摇选。如有未按系统要求签到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1、本项目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ygcgfwpt.com/)进行公示
2、参与本次招标的报名申请人,视为认可本公告所约定所有内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本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与本项目公开摇选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单位:上饶市瑞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15270330002
纪检监督电话:0793-8539951
2.代理机构: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茂林13033200173
九、其他说明:
(一)公开摇选流程
1、本次采取公开摇选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公开摇选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评审委员会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候补投标人中公开摇选补足5个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编号,第一次抽取结果即为第1名,第二次抽取结果为第2名,第三次抽取结果为第3名。第1名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顺延或重新招标。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服务费: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将向最后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附件2:签到码及直播二维码-第四次.doc 附件1:报价函.doc 附件3:挂网附件(1).doc
上饶市瑞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第一批地块用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公开(摇号)遴选1家服务单位,望有意向的公司积极参与。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第一批地块用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调查范围:对鞍山片区规划道路东侧、铜业大道南侧70.65亩土地开展土壤初步调查工作;
4、服务期限:服务单位必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第一批地块用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及相关图纸等资料,评估后7天内完成修改。
5、本项目投资:招标控制价9.5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拟派人员: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化学类、土壤类或检测类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或副高级)一人。②、项目团队具有环境类、化学类、土壤类或检测类工程师(中级技术职称)二人。③、项目团队具有环境类、化学类、土壤类或检测类助理工程师5人;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开标当月前(不含当月)近3个月连续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6、检测能力要求:①、投标人及其所属机构检测实验室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CMA);②、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9个项目(除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外);③、具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45个项目。提供资质认定书(CMA)、计量认证机构认定的检测项目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表1、表2内容见附件3。
7、实验室设备要求:①、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土壤重金属快速分析仪。②、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土壤VOC快速分析仪。③、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检测设备。④自有实验室具有一台ICP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检测设备。⑤自有实验室具有两台GC-MS气质联用仪检测设备,提供投标人采购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业绩材料:提供至少五个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样品时效性要求: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附录A.1地下水样品的保存和送检要求,最短时间为4小时,供应商必须满足在标准规定时间内送达实验室,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时效性相关证明材料为提供投标供应商实验室所在地至本项目实施地的地图导航路线截图,以导航的路程所需时间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申明(格式自拟);
11、本项目招标要约价为9.5万元,投标人未按此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制作并扫描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3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②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③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相关部门处罚;④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原件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相关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⑤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⑥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详见公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 8- 29 00: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参与摇号遴选供应商必须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无法入围。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详见直播(入围后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8-29 09:00:00 (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定于2024年8月29日9时00分,在直播系统(详见附件2中的直播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进行公开直播摇选,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在2024年8月 29日08时30分—2024年 8 月29日09时00分在附件1提供的签到码按要求进行签到,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投标人在签到截止后进入(详见附件2中的直播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获取签到序号(各投标人序号以签到系统最终显示为准)参加直播摇选。如有未按系统要求签到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1、本项目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ygcgfwpt.com/)进行公示
2、参与本次招标的报名申请人,视为认可本公告所约定所有内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本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与本项目公开摇选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单位:上饶市瑞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15270330002
纪检监督电话:0793-8539951
2.代理机构: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茂林13033200173
九、其他说明:
(一)公开摇选流程
1、本次采取公开摇选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公开摇选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评审委员会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候补投标人中公开摇选补足5个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编号,第一次抽取结果即为第1名,第二次抽取结果为第2名,第三次抽取结果为第3名。第1名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顺延或重新招标。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服务费: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将向最后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附件2:签到码及直播二维码-第四次.doc 附件1:报价函.doc 附件3:挂网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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