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重点城镇补充调查评价项目选择设计单位的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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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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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重点城集镇补充调查评价项目选择设计编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重点城集镇补充调查评价项目。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
金秀瑶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重点城集镇补充调查评价项目选择设计编制服务工作,其中包括1个重点城镇调查评价,8个重点集镇调查评价,主要内容包含: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新增危险区调查评价)及后期服务等有关技术服务。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经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评审通过后视为合格。
工期要求:满足项目需要。
四、采购预算金额
每个乡镇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
六、规划编制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专业为水利水电且服务范围包含规划咨询),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四楼。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
公开发布。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秀水路37号。
联系人:冯辉,电话:0772-6216903。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钟华钧,电话:15977242686。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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