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8-440115-04-01-245465
预算金额204万元
招标联系人毛工020-391899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君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规划纵三路北延线、横向规划路、纵向规划一路、纵向规划二路)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
标段(包)名称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规划纵三路北延线、横向规划路、纵向规划一路、纵向规划二路)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8-440115-04-01-245465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规划纵三路北延线、横向规划路、纵向规划一路、纵向规划二路)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规划纵三路北延线、横向规划路、纵向规划一路、纵向规划二路)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

标段(包)名称

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规划纵三路北延线、横向规划路、纵向规划一路、纵向规划二路)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于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南沙万顷沙镇南部,包含新建规划纵三路北延线等四条市政道路及座跨涌人行桥,道路总长度1.27km。其中,规划纵三路北延线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340m,规划红线宽度34m,双向六车道;纵向规划一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 340m,规划红线宽度 20m,双向两车道;纵向规划二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340m,规划红线宽度20m,双向两车道;横向规划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 254.4m,规划红线宽度 16m,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管线综合、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为21643.85万元,工程建安费为18342.52万元。(具体项目以可研技术审查文件和相关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取消该全部工程,则本合同自行失效,投标人已充分知悉此风险,并且不向招标人(业主)主张索赔。

招标内容

2.2.2招标内容:
2.2.2.1全过程设计咨询
承包人参照《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的指导精神,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全过程(包含勘察设计大纲、树木保护专章(如有)、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阶段等各阶段设计)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并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解决方案及建议,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招标人(业主)进行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对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对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业主)对工程设计各阶段的限额设计管理,做好投资控制,并对设计概算、设计预算和变更造价提出咨询意见或建议;协助招标人(业主)制定工程建设计划;
(2)咨询勘察大纲,监督勘查过程,审核勘察报告,验收勘察成果:合理应用规范、规程,采用合适的勘察手段和方法,统筹相关区域的勘查成果,合理确定勘探点的布置、勘探的深度,以及试验、检测的数量和方法,保证勘察的精准程度和经济合理性;勘探点的定位是否准确,勘探、取样、送样、试验的操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济;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提出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和验收,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相关规范的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审核可研(如果有)、各类专项规划成果、环评等成果文件;审核设计方案及设计变更,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上是否可行、经济合理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关键工程或工序应提出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优化设计要求并提供相关指导意见;对重大设备、材料品牌、价格和技术参数提出具体意见;
(4)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5)根据需要,协助招标人(业主)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进行评审;
(6)审核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复核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意见;
(7)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设计单位按合同要求、规范要求及咨询成果文件要求完成设计任务,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检查和督促设计单位在各阶段设计成果中贯彻、落实我局颁发的指引及要求,结合专项规划的成果,使项目设计达到做法统一,系统完整;技术合理。如发现未落实,督促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交审核报告。
(8)全过程设计咨询的其他工作:
(a)协助招标人(业主)从整体出发,对进行前期策划,对控规等各相关专项规划(专项任务)、环评等各项前置条件、报批报建等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协助招标人(业主)与各政府部门沟通,对的报建资料进行审查,协助招标人(业主)对工程资料、来往信息、成果文件、变更材料等进行归档;
(b)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交底,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c)参与各新技术或技术难题的研究与决策,协助招标人(业主)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
(d)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e)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招标人(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技术巡查,并形成巡查报告,组织相关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f)应严格执行招标人(业主)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工程《审查要点》;
(g) 招标人(业主)要求的其他内容。
2.2.2.2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及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造价文件)、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工程技术方案等文件,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以及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技[2010]1147号文的相关规定,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业主)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3)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5)负责对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甲方需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6)负责对设计变更图纸、造价的审核工作;
(7)负责对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
(8)是否符合规划、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防雷、通航、防洪、电力、人防、给水、通信、智能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9)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10)是否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的要求;
(11)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
(12)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勘察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3)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14)负责对重大项目的结构选型、基础、深基坑等内容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进行审核;
(15)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16)是否符合甲方投资控制要求,并对重大设备、材料品牌、价格和技术参数提出意见;
(17)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2.2.2.3全过程造价咨询
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等造价咨询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如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须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招标人(业主)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序号

阶段

工作内容

1

估算阶段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如发包人有需要)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发包人有需要)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如发包人有需要)

2

设计阶段

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 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如需)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4.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5.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承包人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 ,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6.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7.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3

招标阶段

1.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综合定额、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和常规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等,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关文字部分(包括报价格式、报价组成、合同条款等)。配合发包人招标挂网、备案等工作,对招标答疑中出现的造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或补充完善招标相关资料,如发现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有不妥当地方,应及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并协同完成该部分修改工作。3.复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文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确保依据图纸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确保招标挂网图纸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所用图纸一致。

4

施工阶段

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5

竣工结算阶段

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结算工作建议。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并及时归档。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协助发包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6

驻场服务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开展造价服务工作。(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7

其他

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5.协助发包人完成有审核权限部门审定部门及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8.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9.对本项目所有合同的计量支付、变更及结算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10.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11.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元)

204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 3.3.1 全过程设计咨询: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3.3.2施工图审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包括道路、桥梁)且在有效期内;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可由设计咨询负责人兼任; 3.4.2全过程设计咨询负责人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3施工图审查负责人须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应满足本科或以上的学历要求; 3.4.4造价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若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 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截止投标前1个月或以上(必须包2024年10月)(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单位为其缴纳的证明文件);若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联合体投标,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负责人应由联合体中负责对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为负责设计咨询的单位,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如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16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06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06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9月 26 日10时45分至11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第3开标室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06 10:00:00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主)广州中宜南滨地产有限公司;(成)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2507房,广州市南沙区蕉西路融通大厦13楼

招标人联系人

毛工

联系电话

020-39189999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单元

招标代理联系人

任君

联系电话

1356014636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中宜南滨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9189999

发布责任人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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