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主城区给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GIS系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ZZB2023-088
我公司接受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绥化市主城区给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GIS系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主城区给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GIS系统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及申请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主城区给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GIS系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2.2建设地点:绥化市;
2.3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及申请一般债券资金;
2.4项目规模:根据绥化市主城区城市给、排水管线管理工作业务需求分析,整合现有城市给、排水管线建设档案,并开展地下给、排水管线探测,开展管道机器人检测,摸清错接、混接、漏损、沉降、错口等现状,建设绥化市“给、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管理系统”项目。通过绥化市“给、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将使绥化市地下给、排水管线管理工作高效进行,并迅速提升城建给、排水管线数据管理及公众服务能力。
2.5服务周期: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6招标范围:绥化市主城区给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及GIS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具体服务:
项目报批、前期及竣工手续办理、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迁移协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配合完成工程建管交接等。
承担本项目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完成与本项目监理。
2.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最高投标限价:213659.5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1.2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一个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3.3造价咨询负责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5监理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证书。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个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3.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联合体各个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项目管理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3)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19 日9:00至2023年06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意向投标人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仟元整(¥3000.00元)。
5.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17:00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单位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2单元11层;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5344659993
招标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 A4栋2单元11层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1-86626306-809
电子邮件:tzzx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