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供电公司2021年第七次服务固定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yzb22-24all7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达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451-5108988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供电公司2021年第七次服务固定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供电公司2021年第七次服务固定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YZB22-24ALL7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供电公司2021年第七次服务固定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

标段名称

包号

投标人

排序

1

001

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信息基础设施运维服务

包1

大兴安岭林成商贸有限公司

1

2

001

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车辆租赁2

包2

国网黑龙江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

3

001

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包3

黑龙江洪浩律师事务所

1

4

001

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车辆租赁

包4

大兴安岭圣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方式:

黑龙江达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0451-5108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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