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程序,安吉县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安吉县田园鲁家共富食堂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23-02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田园鲁家共富食堂,共一层,建筑面积约800㎡,室外景观面积约330㎡。主要招标范围为田园鲁家共富食堂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该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墙地砖铺设、石膏板吊顶、铝方通吊顶、墙面肌理艺术涂料、铝方通隔断、玻璃隔断、服务台制作安装、强弱电安装、水电安装、景观绿化施工等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50万元,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含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施工配合等服务(含竣工图文件)。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以及项目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计划工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完成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施工期为自收到采购人开工令后60日历天内完成。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5、本项目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中路398号二楼)。联系人:薛先生;邮箱:38624381@qq.com;联系方式:0572-5025343。
3、 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1)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 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8)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等有效证明)。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3月7日上午9:00整
七、 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一号开标室(101室);
八、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交付方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时前到账(以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具的收据为准),同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银行帐户:安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银行帐号:2010 0032 5435 015
九、 其他事项:
1. 投诉与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39011852@qq.com。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本项目资格后审。
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jztb.com/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安吉县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794234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银霞 联系电话:0572-5888885 传真:0572-5888885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齐云路128号)
质疑接受人:李海康 邮箱:939011852@qq.com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递铺街道纪工委;
联系号码:0572-502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