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户外屏幕宣传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户外屏幕宣传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招标编号:0617-2422FY169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户外屏幕宣传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单一来源。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提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知名度及影响力,计划在西
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户外屏幕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一方面可投放形象宣传片,另一方面针对具体产品进行宣传,例如:个人金融、网络金融、信用卡、三农金融、消费金融、公司金融及普惠金融等各项产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户外屏幕宣传项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户外屏幕宣传项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除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外,其总公司须出具授权函并加盖公章,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存在的情形 :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有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
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供应商与招标方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一是招标方股东;二是与招标方同受某一企业直接、间接控制的;三是与招标方内部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有关联关系的;四是可对招标方施加重大影响的;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10)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或相应网页截图;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资信,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与邮储银行及邮政单位发生司法纠纷;供应商不得被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黑、灰名单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查询,如不符合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6.供应商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员工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8.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单一来源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采购前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7月 19 日 9 时至 2024 年 7月 23 日 17 时。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只有 1 家。二次招标公告发出后,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仍只有 1 家,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第(四)款,邀请上述一家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六、其他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陕西永恬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采购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
地 址:西安市科技路 36 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金荣华
电 话:029-88764606
电子邮件:882723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0-14 层
联 系 人: 程佳、杨凡
电 话: 029-89651836
电子邮件: zhaobiaodayi@163.com
(招标编号:0617-2422FY169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户外屏幕宣传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单一来源。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提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知名度及影响力,计划在西
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户外屏幕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一方面可投放形象宣传片,另一方面针对具体产品进行宣传,例如:个人金融、网络金融、信用卡、三农金融、消费金融、公司金融及普惠金融等各项产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户外屏幕宣传项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户外屏幕宣传项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除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外,其总公司须出具授权函并加盖公章,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存在的情形 :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有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
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供应商与招标方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一是招标方股东;二是与招标方同受某一企业直接、间接控制的;三是与招标方内部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有关联关系的;四是可对招标方施加重大影响的;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尚未被撤销或移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10)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或相应网页截图;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资信,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与邮储银行及邮政单位发生司法纠纷;供应商不得被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黑、灰名单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查询,如不符合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6.供应商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员工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8.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单一来源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采购前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7月 19 日 9 时至 2024 年 7月 23 日 17 时。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只有 1 家。二次招标公告发出后,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仍只有 1 家,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第(四)款,邀请上述一家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六、其他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陕西永恬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采购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
地 址:西安市科技路 36 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金荣华
电 话:029-88764606
电子邮件:882723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0-14 层
联 系 人: 程佳、杨凡
电 话: 029-89651836
电子邮件: zhaobiaodayi@163.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