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304
二、项目名称:2024年群众文化艺术展览策展布展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良安广告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5号附11号 | 81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良安广告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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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2024年群众文化艺术展览策展布展服务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服务范围执行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3.2.2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按照采购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 81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熊朝华、邓翼、徐俊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5%进行计算,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准,计算结果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收取。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金额:9203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2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计划编码:51010024210200027239[2024]01250;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83万元;采购品目名称:C06030700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服务范围:成都市文化馆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负责完成项目所有展览活动的展览策划及文案撰写,展品组织征集及评审、作品装裱,展览展陈、氛围营造装置、平面宣传、展览画册、证书设计和制作,媒体宣传和短视频设计制作,布展撤展、物料运输,展览运维、展场看护,展览活动资料收集及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
服务标准:完成举办10场群众文化艺术主题展览活动,并从中择选1场主题展览与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城市部分区(市)县文化馆(站)联合开展巡展活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化馆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南路459号
联系方式:028-87339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028-84469198-6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28-84469198-637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