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环境能力建设专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30日14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环境能力建设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环境能力建设专用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ZJZCFS-(2021)公字第0226号
3、财政计划编号:镇财采【2021】07—代0005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
5、采购主要内容:本次采购为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环境能力建设专用设备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采购预算:人民币4013800元,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是否进口设备 |
1 |
标准稀释仪 |
26 |
1 |
是 |
2 |
高氯废水COD测定仪 |
9 |
1 |
否 |
3 |
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 |
30 |
1 |
否 |
4 |
硫化氢酸气吹气仪 |
10 |
2 |
否 |
5 |
高锰酸盐指数自动测定仪 |
25 |
1 |
否 |
6 |
全自动洗瓶机 |
16 |
1 |
否 |
7 |
离子色谱仪 |
65 |
1 |
是 |
8 |
无人机(带采样、调查) |
26.5 |
1 |
否 |
9 |
移动式小型水自动监测设备 (内河智能无人船) |
41.2 |
1 |
否 |
10 |
手持式VOCs监测仪 |
3.98 |
1 |
是 |
11 |
PM2.5/PM10自动比对设备 |
16.5 |
1 |
是 |
12 |
无人机 |
1.1 |
1 |
否 |
13 |
手持式颗粒物监测仪 |
9 |
1 |
是 |
14 |
MFC校准流量计 |
8.5 |
1 |
是 |
15 |
声级计 |
7 |
4 |
否 |
16 |
图形工作站 |
5 |
1 |
否 |
17 |
大气降水采样器 |
5 |
1 |
否 |
18 |
全自动恒温恒流采样器 |
9 |
5 |
否 |
19 |
水质五参数测定仪 |
18 |
2 |
是 |
20 |
八联定量式固定剂添加器 |
19 |
4 |
否 |
21 |
限流阀 |
18 |
6 |
是 |
22 |
对讲机4台 |
0.6 |
4 |
否 |
23 |
非甲烷总烃 |
32 |
1 |
是 |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的部分货物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8、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9、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量:一名。
10、服务期限: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仪器设备的到货、安装和调试工作。所有设备的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者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1.2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2743422@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为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网银、微信或现金直接交纳),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2、供应商诚信库入库流程
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 ,
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址: 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2)、 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3)、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提示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 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4)、CA登录及系统操作咨询渠道:
客服电话:400-998-0000 客服QQ号:4008503300
客服网站: https://zhidao.bqpoint.com/
注:由于采购信息必须推送省政府采购网,需要所有供应商办理CA进入交易系统,上报供应商信息,便于今后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信息顺利推送,不进行诚信入库的,结果公告等信息将不予发布。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3: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4: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5、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本项目对“非镇江市的供应商”开通投标的“绿色通道”:即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2、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制造业。如果本项目的货物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丁卯南纬一路扬帆路1号
联 系 人:朱主任电话:0511-8988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号102室
联系方式:1377555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朱洪俊 电话:13775556177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