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扫雷”专项行动自动化监测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扫雷”专项行动自动化监测服务(城建组)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中建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清华苑工程结构鉴定有限公司 铁科院(深圳)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竞价。深圳中建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448,500元。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中建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448,500元 |
|
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期限 一年。 二、服务内容 1.根据《深圳市2024年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具体要求及上级交办任务,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拟采购服务单位对辖区内13栋重点区域房屋(如暗涵暗渠上盖房屋、临近河道房屋等)进行定点安装监测设备;根据房屋的结构类型、基础形式等因素,采用倾角计、静力水准仪和裂缝计等设备,重点控制房屋的倾斜、变形和裂缝,避免突发整体倾斜导致倾覆,或者局部主要承重构件的严重变形、开裂、失效,并进而引发建筑物的局部或整体的坍塌。 2.按要求完成现场设备安装后,接入市平台系统,并及时在市平台系统中核查接入情况,保证在线率; 3.提供专线网络及项目运维服务,暂定服务周期1年; 4.安排专人实时查看监测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及时反馈街道处置。 5.每月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巡检,出具监测报告,保证设备安全,不产生次生伤害,并对监测房屋状态进行确认,保障监测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1.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并保证在市平台中数据正常传输。 2.接到预警后需立即通知街道,提供异常情况说明及建议处理措施。 3.对于运维服务请求,需在规定时间内(2小时内)响应,并在合理时间内解决问题。 4.出具的监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报告应完整且质量达标。 5.服从并达到我方检查、指导、考评等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粮油厂355号城市建设办公大楼
联系人: 谢汇
联系电话:1353073333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