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某部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某部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2023-JLDLJG-F1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杰、李贤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05转8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久臣、180606320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杰、李贤伟 0591-87803505转82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州某部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福州某部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3-JLDLJG-F1003
三、项目概况:项目总价55万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 | 服务 地点 |
1 | 1 | 校车租赁 | ①44座(含)以上 ②国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3辆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学期结束 | 福州市 |
2 | 校车租赁 | ①34座(含)以上 ②国标 | 2辆 | ||||
3 | 校车租赁 | ①19座(含)以上 ②国标 | 1辆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报价已包含租赁车辆费用含维修、保险、保养、救援、清洁费、开票税金、燃油费、泊车费、驾驶员及照管员劳务费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招标内容。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7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一)(二)(四)(五)(六)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10月 17 日至10月 23 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场须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回发到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视为报名成功。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fjktzb@163.com,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超过文件申领时间提交报名资料、补正资料的,均视为报名未成功,不具备本项目报价资格。)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州某部
联 系 人:钟久臣
电 话:18060632075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7803505
传 真: 0591-87112226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87803505转818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刘杰、李贤伟 0591-87803505转822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 0591-87803505转807
电子信箱:fjktzb@163.com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35050101100100000019
开户银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三)监督举报电话:059124-902364
采 购 人:福州某部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某部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上述内容为网站固定格式,不适用本项目。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