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06-04a-2023-d-d053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秋化156450927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9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3年度业务支撑项目(招标编号:06-06-04A-2023-D-D0532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服务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1.2本次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划分2个标段,标段一划分5个份额,中标数量为5个,标段二中标数量为1个。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标段
工作内容
份额划分
服务区域
需求总数
不含税单价(万元)
不含税金额(万元)
不含税合计金额(万元)
含税金额(万元)
中标份额占比
标段一
业务支撑外包(通发、维护、拓展)
份额1
哈尔滨(松北、道里、平房、呼兰、巴彦、阿城、双城、五常、通河。)
13
8.09
105.18
105.18
111.49
23.64%
份额2
哈尔滨(南岗、道外、香坊、木兰、宾县、方正、依兰、延寿、尚志。)
13
8.09
105.18
105.18
111.49
23.64%
份额3
佳木斯
4
8.09
32.36
97.08
102.90
21.82%
绥化
5
8.09
40.45
鹤岗
1
8.09
8.09
伊春
2
8.09
16.18
份额4
牡丹江
5
8.09
40.45
80.90
85.75
18.18%
鸡西
2
8.09
16.18
双鸭山
2
8.09
16.18
七台河
1
8.09
8.09
份额5
齐齐哈尔
0
0.00
0.00
56.63
60.03
12.73%
大庆
6
8.09
48.54
黑河
1
8.09
8.09
大兴安岭
0
0.00
0.00
合计
55
/
444.97
444.97
471.67
100.00%
标段二
业务支撑外包(能源)
份额1
省本部
2
/
37.74
37.74
40.00
100.00%
总计
57
/
482.71
482.71
511.67
/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2023年业务支撑服务,涵盖通发、维护、拓展、能源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1)业务支撑外包(通发、维护、拓展):13地市支撑类业务外包服务,指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协助甲方完成信息维护、线下流程等工作。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信息维护类;项目支撑类。具体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业务支撑外包(能源):省本部能源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市场环境分析;需求调研、可研编制;项目规划咨询、现场踏勘;解决方案编制;招投标支撑工作;专家讲解、技术培训。具体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预估金额:本项目不含税482.71万元,税率6%,含税511.67万元。
1)业务支撑外包(通发、维护、拓展):不含税444.97万元;
2)业务支撑外包(能源):不含税37.74万元。
1.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1.4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标段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企业信誉:投标人须具有良好诚信证明,提供未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提供截图)。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2.1.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业绩,提供至少1份同类业绩。同类业绩包含但不限于通信工程项目管理支撑、日常管理支撑、系统支撑等业务支撑服务业绩。
1)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及发票;
2)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对应结算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及对应发票;
3)框架合同、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产品清单、合同大签等);
4)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发票时间为准;
5)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以评标委员会评标认定结果为准。
2.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标段二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2.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2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4企业信誉:投标人须具有良好诚信证明,提供未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提供截图)。
2.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2.2.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业绩,提供至少1份同类业绩。同类业绩包含但不限于新能源、综合备电、换电、IDC集成、充电、储能、综合节能等技术支撑等服务业绩。注:
1)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及发票;
2)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对应结算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及对应发票;
3)框架合同、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产品清单、合同大签等);
4)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发票时间为准;
5)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以评标委员会评标认定结果为准。
2.2.7资质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备案专业涵盖电子或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备案服务范围涵盖规划咨询,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网页截图;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2.2.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4月0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招标文件费用:
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完成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9日10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详见本公告“【8联系方式】。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伊春路K9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7670711(一切事宜请咨询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16楼
邮    编:150000
招 标 师:宋晋刚/何照新/李银浩/江育锋/陈钟山/林莉/涂倩/刘捷/黄兆强
招标经理:李培君
联 系 人:王秋化/李寒冰
电    话:15645092711
电子邮件:15645092711@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30532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03月29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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