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0386]鹤山西站产业园区主干道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金额
374.3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0-440784-04-01-963564
预算金额374.3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薛朝辉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110-440784-04-01-963564
投资项目名称 鹤山西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鹤山西站产业园区主干道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鹤山西站产业园区主干道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鹤山西站产业园区主干道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2月20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
得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河南中平交科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3743100.00
32.80
42.00
19.90
94.70
1
2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
3584700.00
29.62
43.00
19.97
92.59
2
3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3765900.00
22.12
26.00
19.84
67.96
3
4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731800.00
22.90
24.00
19.93
66.83
4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河南中平交科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91410400724123794Q1总报价(万元):374.31(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质量标准为合格或以上。7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
资格情况: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41009506-6/1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证书编号:B141029020-6/1
业绩情况:资格无业绩要求
薛朝辉
资质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编号:20201002041000000165。
业绩:资格无业绩要求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91440101455353507F2总报价(万元):358.47(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质量标准为合格或以上。7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
资格情况: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主),证书编号:A244002062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成),证书编号:B135027787-6/4
业绩情况:资格无业绩要求
廖勇刚
资质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编号:201910020440000380。
业绩:资格无业绩要求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9141010455964542443总报价(万元):376.59(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质量标准为合格或以上。7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
资格情况: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41015674-10/1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证书编号:B141015674-6/1、B241015671
业绩情况:资格无业绩要求
张晓阳
资质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编号:201910020330000332。
业绩:资格无业绩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凤亭路43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 0750-880132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0-8965860
联系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163号-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站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4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2月27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评标报告(JG2024-0386)去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JG2024-03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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