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x-2022-m027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焱和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辜慧萍027-8573639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01
公告正文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理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DX-2022-M02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00万元,招标
人为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8.00(万元)最高限价:28.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
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
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3月21日09时00分到2022年03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邮件获取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详见附件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
兴城大厦A座15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04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
兴城大厦A座1503室)
七、其他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理采
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
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X-2022-M027
2、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00(万元)
5、最高限价:28.00(万元)
6、采购需求:对承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食用农产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承
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监督验收机构对承检机构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
验信息系统数据抽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留样复核、快检结果和数据和快检室
评估监督验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m政府采囱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沿有重大讳洪记录:
(b)疹叫以付术购估叨削二牛内,仕空吕佰咧中文月里入五去C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少N尸I“J口|HyNI`日J巧x几刊个只yf户-yJ o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
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
大厦A座15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邮件获取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详见附件1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4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
大厦A座15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4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
大厦A座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
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
购文件。
2、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
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950号
联系方式:027-8280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7-85736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辜慧萍张丹吴梦
电话:027-8573639918062062942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950号
联系人:杜焱和
电话:027-828030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联系人:辜慧萍张丹吴梦
电话:18062062942
电子邮件:3603689802@qq.com
meannn辜碧荞
w-锣,
501
附件1:
附件1:
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一、现场领取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采
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领取的,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领取表(格式详见附件2);
(4)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
附件3);
(5)有失信记录或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二、邮件或邮寄领取
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的扫
+姓I4 /nnR+女中\4丝乙s出7rhr71s.ocnoc000non~.灬灬士=+古a6s占-H R六sl
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603689802@qq.com。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
将被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领取的,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书领取;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领取;
(3)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领取表(格式详见附件2);
(4)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
附件3);
(5)有失信记录或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2、通过邮件方式领取的,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故障导致资料扫描件延
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3、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的,代理机构发出文件采取到付方式,供应商应充分
考虑邮寄的时效性及安全性,如因邮寄产生的如丢失、损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
达等情形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考虑邮寄的时效性及安全性,如因邮寄产生的如丢失、损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
达等情形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供应商提交所须资料扫描件的邮件时间均须在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
件时间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后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说明: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

近聿舶g蚤墨
关`Y(早马并
黜婶*:各亚乎旨Y匪!垩&□
Y辜g/Y!平□

k



申*:女
难亟
韧丕*
并群半o#群ao乎准G骅阜*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
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
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
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
、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
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
,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
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
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
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
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
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
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
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
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
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
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
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
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
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
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
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
做出承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