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县县属单位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J-2022-CG-02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县属单位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96400
最高限价(元):596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县县属单位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96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3)具有有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则必须为所属保险公司的新疆分支机构, 且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办理保险业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
方式: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2)投标供应商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上述(1)-(3)资料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资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5020200@qq.com。领取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10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旅基地南旅东路765号
联系方式:15199458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
联系方式:15739520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嘉程
电 话:15739520306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县县属单位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服务 |
2 | 采购人 | 名称:乌鲁木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15199458069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 联 系人:赖嘉程 联系电话:15739520306 |
4 | 采购预算(本预算为1年的劳务派遣管理费) | 59.6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5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6 | 采购内容 | 保险服务商采购 |
7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3)具有有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则必须为所属保险公司的新疆分支机构, 且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办理保险业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7 | 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
8 | 服务标准 | 优 |
9 | 付款方式 | 由甲方约定为准 |
10 | 质保期及质保金 | 符合国家标准 |
11 | 履约保证金 | / |
12 |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13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
14 | 答疑澄清时间 |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提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赖嘉程 联系电话:15739520306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采用信函、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纸质版澄清函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澄清函原件电子版扫描件一份发至电子信箱:45020200@qq.com) 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
15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6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1:00时(北京时间)。 |
17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文件 | 投标文件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文件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2、电子版U盘 1 份;3、开标一览表 1 份。以上内容做好标示,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电子投标文件U盘及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 |
19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11: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10楼会议室 |
20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委确定方式:新疆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5900.00元(伍仟玖佰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电子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代理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0000020070110084070526开 户 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开户行号:31388100034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1:00(支票、汇票、本票的递交应充分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存入到账的期限,此期限同上述截止时间),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于2022年10月12日19:00时前,将保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5020200@qq.com。未按时将保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将被认定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需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公司的基本账户(支票、汇票、本票)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个人汇款。如超过本时间未打入,过期一律不受理,造成的后果自负。备注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支票、汇票、本票)足额转入指定账户后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提交金融机构保函的开标时须提供金融机构保函原件,投标企业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无法核实的,投标无效。 |
22 | 评审方法 | 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
23 | 投标人开标现场应提供证件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须与响应文件中被授权人一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人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无法提出合法证明文件的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现场提交,不接受公证件。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二次提供)。 |
24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25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 | 否 |
2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27 | 争议的解决 | 中标后甲乙双方协商 |
28 | 投标人提出问题、质疑、投诉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即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
29 | 注 | 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相应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公司不再对此进行解释。 |
资格性审查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
资格性审查 | 2、资质要求 | 具有有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则必须为所属保险公司的新疆分支机构, 且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办理保险业务。 |
资格性审查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资格性审查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格式自拟)。 |
资格性审查 |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
资格性审查 |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资格性审查 | 7、信用查询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页截图。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后续的评标程序。 |
序号 | 项目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序号 | 项目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1 |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
2 | 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 | |||
3 |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的单位公章齐全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4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字迹清晰。 | |||
5 | 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6 | 报价具有唯一性,未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7 |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并加盖公章)。 | |||
8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
评审结果 | ||||
“√”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一项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后续的评标程序。 |
评分项目 | 分值区间 | 评分办法 |
1、报价分 | 0~10 | 1)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甄别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理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确定其他投标报价分: 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打分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 × (10%) ×100,分值计算保留一位小数点。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计分依据。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转发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中相关规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超过本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 该报价单位作无效投标处理。 |
2、业绩(10分) | 0~10 | 根据各投标人近三年内本项目相关类似业绩(请提供合同扫描件, 需要包含关键页)。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注:类似业绩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内容(货物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性 能规格等)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 |
3、承保内容理解(0、4、6 、8、 10 分) | 0~10 | 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的保险需求响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承保计划、重点难点分析、对于本项目的风险认识、风险防控方案以及主要保险责任的详细释义等内容。评分标准:投标人所提供保险需求响应情况 内容涵盖全面且针对性强,对本项目风险认识分析及相对应的风险防控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且主要保险责任详细释义完善 清晰的,得 10 分;投标人所提供保险需求响应情况内容涵盖全面,对本项目风险认识分析及相对应的风险防控方案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且主要保险责任详细释义清晰的,得 8 分;投标人所提供保险需求响应情况内容能够涵盖项目需求主要方面,对本项目风险有大致认识,风险防控方案有基本的框架,且主要保险责任有释义的,得 6 分;投标人提供部分保险需求响应情况内容,对本项目风险内容的认知与项目实际需求有一定偏差,且缺少主要保险责任释义, 或所提供释义缺乏清晰度,得 4 分;未提供内容理解的, 或所提交内容理解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且不具备可操作性,得 0 分。 |
4、具体承保方案(0、4、6 、8、 10 分) | 0~10 | 要求: 投保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承保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条款、 基本责任、扩展责任、各阶段服务实施安排、应急处置预案、免责条款等。评审标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承保方案含基本责任、扩展责任、各阶段服务实施安排、应急处置预案、免责条款等与本项目需求吻合程度高。总体方案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及前瞻性,得 10 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承保方案含基本责任、扩展责任、各阶段服务实施安排、应急处置预案、免责条款等与本项目主要部分关联程度强。总体方案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及前瞻性,得 8 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承保方案含基本责任、扩展责任、各阶段服务实施安排、应急处置预案、免责条款等与本项目有一定的关联性。总体方案具有落地性稍显不足但不 影响整体项目推动,得 6 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承保方案含基本责任、扩展责任、各阶段服务实施安排、应急处置预案、免责条款 等与本项目需求有一定差距。总体方案的落地与设想有一定差距的,得 4 分;未提供方案的,或所提交方案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且不具备可操作性, 得 0 分。 |
5、增值服务方案(0、2、4 、6、 8 分) | 0~8 | 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需求及参保人员的特殊性,投标人提供具有特色的增值服务方案等。评分标准:投标人所提供增值服务方案与需求内容关联性强,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且所提供方案多样性专业性强的,得 8 分;投标人所提供增值服务方案与需求内容有一定关联性, 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且所提供其他增值服务方案有具体内容的,得 6 分;投标人所提供增值服务方案与需求内容有部分相关,且所提供其他增值服务方案有主要方案的,得 4 分;投标人所提供增值服务方案与需求内容缺乏一定的相关性,其他增值方案阐述缺乏清晰度的,得 2 分;未提供方案的,或所提交方案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且不具备可操作性,得 0 分。 |
6、理赔程序和理赔标准(0、4、6、8 、10 分) | 0~10 | 要求: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 原则、理赔程序流程,理赔服务内容、理赔权限是否明确清晰、能够有效地简化各项程序、预付赔付比例承诺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 分。评分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理赔服务原则和理 赔权限清晰详尽、理赔程序流程详尽、服务内容科学合理、预付赔付比例承诺科学可行的,得 10 分;投标人所提供理赔服务原则和理赔主要权限清晰、理赔程序有主要流程、服务内容有一定科学合理性、预付赔付比例承诺科学可行的,得 8 分;投标人所提供理赔服务原则和理赔有权限框架、理赔程序有一定的流程但缺乏细节、服务内容有一定科学合理性、预付赔付比例承诺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6 分;投标人所提供理赔服务原则和理赔权限缺乏条理性与清晰度但不影响理赔程序实施、理赔程序流程阐述缺乏条理脉络不清、服务内容有一定科学合理性但与落地有一定差距、预付赔付比例承诺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4 分;未提供理赔程序和理赔标准的,或所提交理赔程序和理赔标准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且不具备可操作性,得 0 分。 |
7、事故处理到场时间和理赔到账时间等方案(0、4、6、8、10 分) | 0~10 | 要求: 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事故处理到场时间、理赔到账时间, 是否能够按照招标要求制定合理的核算理赔金额并支付赔款的时间节点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投标人所承诺事故处理到场时间、理赔到账时间、理赔金额核算及支付赔款的时间节点等内容详尽完善,条理清晰, 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10 分;投标人所承诺事故处理到场时间、理赔到账时间、理赔金额核算及支付赔款的时间节点等有主要内容,且科学合理可行性,得 8 分;投标人所承诺事故处理到场时间、理赔到账时间、理赔金额核算及支付赔款的时间节点等有大致框架,有一定科学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 6 分;投标人所承诺事故处理到场时间、理赔到账时间、理赔金额核算及支付赔款的时间节点等内容缺乏相关阐述,与实际落地有一定差距,得 4 分;未提供方案,或所提交方案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且不具备可操作性,得 0 分。 |
8、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0、2、 4 、6、8 分) | 0~8 | 要求:根据投标文件中管理、组织、执行、督查等方面的组织架构设置情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和不同层级的权责落实情况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性评分。评分标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的阐述综合打分。所提供方案完全满足需求,组织机构框架设置合理清晰、各项管理制 度全面可行完备得 8 分;所提供组织机构框架设置能够响应项目实际需要,各项管理制度有详细阐述且具有可行性的得 6 分;所提供组织机构框架设置与项目有一定程度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有大致框架的得 4 分;所提供方案能够响应项目实际需要,各项管理、考核内容及奖惩制度不完整、可行性不强的得 2 分;未提交任何方案,或提交方案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且不具备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
9、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0、4、 6 、8、10 分) | 0~10 | 要求: 所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应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相关,需符合招标要求和相关 管理要求。内容包含:为保证服务质量所提供的各项保障措施、安全责任承诺、优势服务等。评分标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的阐述综合打分。所提供内容全面详尽针对性强措施合理先进,承诺全面完善得 10 分;所提供内容全面但针对性方面有所欠缺,措施合理可行,承诺全面得 8 分;所提供内容基本涵盖项目要求,措施合理,承诺包含项目基本需求的,得 6 分;所提供内容基本符合需求的得 4 分;未提交任何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或提交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且不具备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
10、工作组人员配备情况(0、2、4、6、 8 分) | 0~8 | 要求: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本项目服务小组人员相关工作的管理经验、相关工作业绩、管理能力,及所提供的负责人的执业能力证书等。本项目服务小组人员是否满足项目需求,项目人员整体配备、职责分配合理,相关资历的证明材料和数量齐全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性评分。评分标准: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和业绩具有相关性、专业性、丰富性,能提供匹配的相关材料、执业能力证书。常设及应急工作项目组人员配置数量、经验、学历、业务能力等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相关性、专业性、丰富性的,得 8分;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和业绩符合需求基本要求,具备相应的相关材料,项目组人员配置数 量、经验、学历、业务能力与项目贴合程度高的的得 6 分;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和业绩基本符合需求基本要求,能提供主要相关材料。常设及应急工作项目组人员配置数量、经验、学历、业务能力与项目有一定相关性的,得 4分;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和业绩与项目实际需求有部分相关。常设及应急工作项目组人员配置 数量、经验、学历、业务能力与项目部分匹配,得 2分所提供的工作组人员配备的管理经验和业绩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1、企业综合实力(0、2、4、6 分) | 0~6 | 要求:需提供投标人的市场信誉(保险监管机构分类监管评级)、履约能力、技术水平等综合服务能力情况等。评分标准: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强、对于项目需求完全具备履约能力, 诚信记录、资信材料等信息完全符合本项目需要的,得 6 分。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履约能力、信誉程度等总体情况良好,项目实施能力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得 4 分。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履约能力、信誉程度等总体情况一般,项目实施能力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2 分。未提交任何企业相关信息和材料的,或企业综合实力明显缺乏承接本项目所需实力的, 得 0 分。 |
甲方: | ||
电话: | 传真: | 地址: |
乙方: | ||
电话: | 传真: | 地址: |
项目名称: | 采购编号: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代表: | 代表: |
签定地点: | 签定地点: |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户行: |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年) | 小写: 元大写: |
合同履约期限 | |
服务标准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合同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实施时间 | |
项目内容说明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职务 | 学历 | 工作年限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服务条款 | 偏离(正/负/无) | 备注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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