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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和一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留用土地合作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9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ysjy-ba-2024-000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姜子龙1379847979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755-277585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和一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留用土地合作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JTYSJY-BA-2024-00017)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号)等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和一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留用土地合作开发项目进行合作开发招商,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合作方(以下简称:谈判应答方)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1.项目编号:JTYSJY-BA-2024-00017
2.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和一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留用土地合作开发项目
3.招标人:深圳市沙井和一股份合作公司
4.项目内容:
根据2023年9月20日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沙井和一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通告及市局预审稿,和一社区土地整备实施范围土地面积约为70.28公顷,本项目留用土地地块面积为159260.71㎡,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C1)、新型产业用地(M0),最终以政府职能部门批复为准;本次土地合作开发范围是招标人在沙井和一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留用土地,具体如下:
03-07地块面积为18605.94㎡,为二类居住用地(R2);
03-08地块面积为18290.07㎡,为二类居住用地(R2);
03-11地块面积为6467.24㎡,为二类居住用地(R2);
02-13地块面积为13686.85㎡,为商业用地(C1);
04-09-1地块面积为14428.01㎡,为商业用地(C1);
02-02-05地块面积为14470.21㎡,为新型产业用地(M0);
02-02-11地块面积为10967.68㎡,为新型产业用地(M0);
02-02-07地块面积为15630.13㎡,为新型产业用地(M0);
02-02-14地块面积为9841.65㎡,为新型产业用地(M0);
02-02-24地块面积为5055.62㎡,为新型产业用地(M0);
02-02-08地块面积为10791.17㎡,为新型产业用地(M0);
02-02-15地块面积为10384.27㎡,为新型产业用地(M0);
02-02-25地块面积为10641.87㎡,为新型产业用地(M0)。
留用土地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03545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3480㎡、旅馆业建筑面积94600㎡、办公建筑面积70950㎡、办公裙楼集中商业建筑面积70950㎡、产业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4700㎡、产业配套宿舍建筑面积108330㎡、产业研发用房建筑面积393370㎡、住宅裙楼商业建筑面积500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4070㎡。
本项目留用土地地块具体情况范围图如下:


5.谈判应答方交易准入条件:
5.1 谈判应答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谈判应答方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壹亿元人民币。
5.2 谈判应答方或其关联公司拥有二级或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5.3 谈判应答方或其关联公司2023年度总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且2023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或剔除商品房预售收入的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5.4 谈判应答方或其关联公司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且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参与开发项目累计竣工验收总面积(含不计容面积)不少于100万㎡,其中持股比例≥50%的开发项目累计竣工验收总面积(含不计容面积)不少于50万㎡,且有单一宗地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总面积(含不计容面积)达到20万㎡或以上。
5.5 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谈判应答方或其关联公司在国内范围内参与开发且已竣工的含有旧改类性质物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扫描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扫描件、监管协议扫描件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为准)。
5.6谈判应答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公司近3年信用资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解释说明:
(1)本次竞争性谈判涉及的谈判应答方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或间接持有谈判应答方股权比例≥50%的公司;
(2)本次竞争性谈判涉及的谈判应答方控股子公司是指谈判应答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50%;
(3)本次竞争性谈判涉及的谈判应答方关联公司是指谈判应答方的控股股东,包含该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
6.交易保证金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6,000万元(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2)谈判应答方应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或以招标人确认的其他方式交纳。
(3)交易保证金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收款单位:深圳市沙井和一股份合作公司
收款账号:0000 2086 0233
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
(4)交易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及交易机构免遭因谈判应答方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2)隐瞒竞争性谈判的真实情况、谈判应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虚假补充文件或者故意进行无效投标或者以虚假事由投诉的;
3)谈判应答方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盘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谈判应答方成交的;
4)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谈判应答方的;
5)向招标人、交易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6)其它严重违反深圳市及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的;
7)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8)在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合作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9)在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合作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0)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1)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自交易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未成交谈判应答方的交易保证金,谈判应答方须向招标人开具收回交易保证金收据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退回。招标人未收到未成交谈判应答方开具的收回交易保证金收据而造成交易保证金逾期退还的,责任由未成交谈判应答方自负,在退还时不计利息。
(6)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无条件接受上述条件并同意按照上述条件执行、自愿受之约束。
7.谈判文件获得方法:
凡受邀请的单位,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4年11月13日00:00至2024年12月3日24:00期间进入“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trade.szggzy.com)”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确认所投标的项目交易文件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交易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非对应集体企业最新发布的电子交易文件制作的,可能出现投标被否决等后果)。
8.2024年11月29日00:00前凡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异议的,向交易机构书面提出(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逾期不予受理。交易机构将于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前将问题在上述网站中答复,望谈判应答方予以关注;需对谈判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向交易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未按文件程序和时限提出质疑和投诉的,视为谈判应答方放弃质疑、投诉权,不予受理。
9.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公告时间:2024年1113日00:002024年123日24:00
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应于2024年12月4日09:00之前上传到“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获取方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 (https://szggzy.com/jyfw/list.html?id=jyfwjtqyysjy)网站的“集体企业要素”-“资料下载”-“集体企业投标工具安装包”中下载,同时CA相关驱动(CA互通平台、CA驱动)在页面右侧“CA驱动”内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深圳交易集团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系统用户手册(下载网址: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1999571)。
10.谈判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24日09:30,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进行开标及谈判。
11.当合格谈判应答方多于2家(含2家)时,直接进入竞争性谈判阶段,合格谈判应答方少于2家时,本项目流标;竞争性谈判公告期满,谈判应答方少于2家时,延长公告期7天,延长期限届满,谈判应答方仍少于2家的,则本次招标终止,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
12.本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3.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https://ba.szexgrp.com/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平台https://jtjy.szggzy.com/new_home/index.html
《深圳商报》
重要提示:谈判应答方有义务在谈判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谈判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谈判应答方。交易机构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谈判应答方。
14.特别说明:本次交易行为是依照《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号)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标人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关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标人保证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用地是指集体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本项目集体用地前期历史原因,或招标人对该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等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风险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是招标人与中标人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服务费,或要求招标人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招标人书面确认,中标人出现要被没收保证金情形时,交易机构尚未收取服务费的,可以由招标人将交易服务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并转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已收取服务费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沙井和一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姜子龙
电话:13798479799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联系人:刘工、曾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电话:0755-27758561、0755-2775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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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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