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外聘员工岗位外包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wxa-2021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玮024-2272229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1/02/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外聘员工岗位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XA-2021003
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外聘员工岗位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人拟聘用员工32人,采购人对拟聘用员的管理服务费进行磋商。
(一)采购人将本单位相关外聘岗位员工进行整体外包负责如下主要事宜:
1.负责招聘员工,商定工资标准;
2.负责招聘岗位员工的日常管理;
3.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外聘岗位员工的基本工资、保险经费、管理服务费、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承揽采购人发出的外包项目,承担雇主责任,系外聘员工发生工伤、突发事件、劳务纠纷、离职经济赔偿等相关事宜的完全责任方,负责如下主要事宜:
1.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员工合法用工的各种手续;
2.按采购人定资标准进行工资发放、福利发放、缴纳各类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3.负责处理员工的各种突发事件以及劳务纠纷;
4.负责办理员工离职手续、离职经济赔偿及仲裁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且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至 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管理服务费:11.52万元/年;
员工工资等费用:139.2万元/年(固定报价,按实际为准)
2、最高限价:管理服务费:300/元/人/月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监督举报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 024-86501111-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方式:戴玮 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
电 话: 024-22722298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外聘员工岗位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XA-2021003
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外聘员工岗位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人拟聘用员工32人,采购人对拟聘用员的管理服务费进行磋商。
(一)采购人将本单位相关外聘岗位员工进行整体外包负责如下主要事宜:
1.负责招聘员工,商定工资标准;
2.负责招聘岗位员工的日常管理;
3.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外聘岗位员工的基本工资、保险经费、管理服务费、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承揽采购人发出的外包项目,承担雇主责任,系外聘员工发生工伤、突发事件、劳务纠纷、离职经济赔偿等相关事宜的完全责任方,负责如下主要事宜:
1.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员工合法用工的各种手续;
2.按采购人定资标准进行工资发放、福利发放、缴纳各类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3.负责处理员工的各种突发事件以及劳务纠纷;
4.负责办理员工离职手续、离职经济赔偿及仲裁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且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至 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管理服务费:11.52万元/年;
员工工资等费用:139.2万元/年(固定报价,按实际为准)
2、最高限价:管理服务费:300/元/人/月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监督举报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 024-86501111-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方式:戴玮 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
电 话: 024-2272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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